2015

在上海市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 发布日期: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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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大会,隆重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 0周年。首先,我代表中共上海市委,对全国人大、上海市人大成立6 0周年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全市历届各级人大代表、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所有人大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刚才,听了3位同志的发言和一璀同志的讲话,很受启发。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 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这里,我简要讲两点意见。
    一、时间很快,60年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1 9 5 4年8月1 6曰,上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上海正式建立。6 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 0多年来,历届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为推动上海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概括地讲,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努力把中央精神与上海实际相结合,把握地方人大职能定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海各级人大立足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特别是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从上海特大型经济中心城市特点出发,务实创新做好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比如,出台全国首部青少年保护条例等地方创制性法规,在广播电台和网络媒体上率先全程直播立法听证会,建立政府和人大内部两个层面的立法组织协调机制,积极探索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逐步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等,人大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前进。
    二是注重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推进上海改革发展,及时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特别是近年来,上海人大聚焦影响制约上海改革发展的瓶颈难题,加强改进和完善立法,取得了积极成效。“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自贸试验区条例”等一大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为“四个中心’’建设、自贸区建设等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和保障世博会筹办举办的决定”、“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定的出台,为深化改革、完成重大任务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加强社会治理、城市管理、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管理中顽症痼疾的解决,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三是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改革开放以来,各级人大有序推进人大工作机制、环节、程序创新,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地方政务的形式和途径,社情民意的反应表达机制日益健全。逐步建立健全立法听证制度,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向市民公开征求立法建议、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探索人大代表暗访调查监督机制,在全市各街道社区普遍建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候选人1 0 0%与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见面的制度安排。这些探索实践,有力推动了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统一、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相结合、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促进,更好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6 O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 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实践充分表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进步,离不开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智慧和汗水;上海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成绩,蕴含着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付出和努力。实践启迪我们,时代总是在发展、社会总是在进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保持生机活力,同样要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不懈推进人大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更好发挥各级人大在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当前,国内外环境持续发生深刻变化,我们肩负的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艰巨繁重,更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切实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我们要深刻领会、深入贯彻中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努力把上海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具体说,要做到“四个坚持”。
    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个根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关键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经过实践检验、能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根本政治保证的唯一正确道路。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必须始终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绝不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绝不照抄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关系国家、民族前途命运。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要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人大工作,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得以实现,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得到任命。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要发挥好人大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代表、在人大机关工作的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促使各类国家机关提高能力和效率、增进协调和配合,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各级党委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按照“四个善于”的要求(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重点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工作。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紧紧围绕中央交给上海的重要战略任务,按照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的要求,以着力解决本市发展实践中的难题和人民群众呼声强烈的问题为牵引,务实高效开展工作。
    二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个本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做好人大工作,要发挥紧密联系群众的制度优势,善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更好地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要把改善民生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深入开展民生问题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对民生保障的监督,使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千方百计畅通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有序政治参与。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运用各种现代信息技术增加与人民群众的互动,通过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发挥网络等新媒体作用、提高公开征求意见机制的有效性等,让更多的意见、建议更及时、更有效地传递上来,使各种法规的制定和决议决定的形成,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要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主要是通过人大代表这个桥梁和纽带来行使。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机制,服务好代表的履职需求,拓宽代表知情明政渠道,提高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办理质量,让代表提出的意见件件有回复、处处受尊重。要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健全代表联系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加强人大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报道,让人民群众知道人大代表始终在他们身边、在为他们的权益而奔走。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三要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专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作为立法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人大始终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肩负着重要职责。地方人大应当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着力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维护党的主张、维护人民的意志。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职责和基础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立法工作、监督工作结合起来,使立法、监督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二是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立法质量决定法律执行效果。立法不在于数量多少,关键要切实管用。市人大一定要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确保制定出来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根本途径还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立足我国国情和上海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轻重缓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要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组织协调、立法项目论证,加强法规起草工作指导、法规审议把关,切实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三是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市人大要更加关注法律实施问题,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抓住那些事关全市工作大局的重点问题,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公众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整改情况,推动问题解决。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法律规定的多种监督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人民监督权力。
    四要坚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这个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断增强上海人大工作的创新活力,不断为人大制度注入新的时代内涵。要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认真总结人大制度发展经验,及时研究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发展完善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高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把握人大工作规律。要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普及,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全面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实质与重要作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和重要参考。调查研究是科学决策的基础。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深入基层,针对本市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针对人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建议意见,推动并促进突出问题的解决。要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在强、转、优、透上下功夫。强就是要加强学习、增强能力,提高人大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水平;转就是要转作风,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更加自觉地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优就是要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透就是要增加工作透明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所有履职情况都要向代表和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同志们,6 0年的探索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已经站上新的历史起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万众一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