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视窗

天山地区动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化操作情况的调研

  • 发布日期:200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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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长宁区围绕“拓展虹桥、提升功能、数字长宁、国际城区”的发展方针,不断深化“大虹桥”内涵,着力推进虹桥涉外贸易中心建设。规划中的虹桥涉外贸易中心,新建地块大部分在天山,因此天山地区的动迁任务相当繁重,三年来已相继启动了七块动迁基地。天山地区不仅动迁数量较多,而且由于是老城区,困难群体多、不成套住房多,导致动迁难度也较高。动迁是一项涉及社会面广的系统工程,若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社会矛盾,不仅会影响动迁本身的进度和质量,还会影响市政重大工程的建设和社会安定、和谐,阻碍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为天山地区的人大代表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动迁工作十分关注,特别重视动迁公司在动迁工作中是否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化操作,确保老百姓得到他们应得的利益,确保长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齐头并进。为此,我们对天山地区的动迁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召开了2次由动迁公司、房地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对区监委进行了访谈,翻阅了中山动拆迁有限公司与新长宁集团拆迁置业有限公司的有关书面材料,现将天山地区动迁工作关于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化操作方面的情况汇总如下:
  一、天山地区动迁基地概况:
  三年来,天山地区先后启动了七块动迁基地,分别为古北路大桥、紫云西路道路辟建工程、C7-1地块、古北路道路拓宽工程、延天绿地、上海城三期和上海城四期。其中六块基地由上海中山动拆迁有限公司实施动迁,一块基地由上海市新长宁集团拆迁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动迁,这两家公司都属于在长宁区注册并拥有资质的房屋拆迁公司,已参与过长宁区多块旧区改造基地和市政基地动迁,具有丰富的动拆迁实践经验。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总体感觉是:动迁公司、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能相互配合,主动跨前,始终坚持“拆房子”不“拆人心”,通过实施阳光动迁,开展党建联建等一系列以人为本的举措,使得动迁工作成效显著。七块基地除今年3月份刚启动的上海城四期动迁仍在继续之外,其他各块均在较短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了动迁,并且营造了和谐动迁环境氛围,得到了动迁居民普遍认同,保持了社会面的基本稳定,也推动了虹桥涉外贸易中心建设的进程。
                    天山地区动迁基地情况表

基地
动迁公司
拆迁年份
居民户数
听证数
强迁户数
古北路大桥
中山
2005年
195
25
2
紫云西路道路
中山
2005年
46
7
——
C7-1地块
中山
2006年
77
11
1
古北路道路
中山
2007年
465
21
5
延天绿地
中山
2007年
151
27
2
上海城三期
新长宁
2007年
343
59
7
上海城四期
中山
2008年
466
17
 
合计
——
——
1743
167
17

  二、推进动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化操作的做法:
  1、依法动迁,保障居民应当享有的权利。
  以往的动迁工作往往存在着利益分配失衡,信息不对称,诚信缺失等方面的一些问题。在此次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动迁公司在天山地区实施动迁的过程中,一方面通过政策制度上墙、投票选择评估公司、召开听证会等一些公开的场合和机会,给予动迁居民极大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使动迁居民的权利不受损害。
  1)文件要求公开的一律全部公开。动迁公司严格按照《关于建立房屋拆迁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沪房地资拆[2003]297号)中公示制度的规定,设立公示栏,公开房屋拆迁补偿方案、评估单位名称及负责人、评估鉴定机构、拆迁公司及负责人等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拆迁公示制度的通知》(沪房地资拆[2005]175号)文件精神,再实行“十公开”,即政策法规公开,安置方案公开,奖励措施公开,被拆迁房屋基本情况公开,评估单价公开,安置房源和使用结果公开,特殊对象认定条件公开,被动迁居民安置结果公开,签约进展情况公开,评估单位及人员和评估鉴定机构名单公开。其中安置结果公开文件中并没有规定,是动迁公司自我加压要求公开的,因为公开透明的程度越高,动迁居民之间互相猜测攀比的情况就会越少,有利于动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动迁公司在第一时间公开动迁政策后,减少了动迁经办人的自由裁量权,杜绝了暗箱操作,给予动迁区域内所有居民公平的机会,以公开求得了公平,特别是公开托底政策,为生活困难的居民改变自己不满意的生存处境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希望。同时也使动迁居民拥有对动迁相关的一切内容的知情权,每一个动迁户不仅可以知道自己的房子拆得合不合法,还能明明白白地算出自己应该领多少补偿款,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按照公开的要求注意全过程跟踪落实。动迁前,由动迁指挥部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区人大、区纪委、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进行会审,通报动迁基地基本情况及动迁中的特点和难点,统一政策口径,明确各自职责,落实监管措施,确保动迁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动迁中,在政策公开透明下坚持先走先得益,早签约不但奖励费多,房源挑选余地也大。如上海城四期动迁中有一位动迁户对安置房源中一个小区比较满意,但着抱着“晚走多得益”的想法,迟迟不签约,观望了几个月,眼睁睁看着这个小区楼层好,房型佳的房源被一套套签掉,就在还剩最后一套底楼的房子时,这位动迁居民赶紧签了约,还直呼“晚走捡便宜”的经验不灵了。此外,在动迁过程中通过由动迁居民自主投票选举评估公司,保障其参与权和选择权的实现;通过召开听证会,充分赋予动迁居民的话语权,确保居民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动迁后,如有不满动迁结果的无理上访者上访,按照“守住底线,不乱开口子”的要求,对其加强教育疏导,对以非法手段闹访者坚决依法处理,确保动迁政策前后操作执行一致。
  3)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和加强动迁队伍建设。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动迁各阶段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和完成标准,做到应当公示的事项及时公示,应当层层审批的手续严格把关,确保程序规范化操作。在强化动迁队伍方面,动迁公司在基地启动前先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十项公示”制度的具体内容,要求通过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并在实施动迁过程中做到“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另外经常开展纪律教育,严格上岗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培训,规范动迁经办人员的言行举止,增强“动迁无小事”的意识。
  2、有情动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实现居民得益最大化。动迁公司严格执行动迁政策,对于超出政策范围的任何要求,哪怕是多一分钱,动迁公司也不松口,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地让动迁居民得利。如在上海城四期动迁前,基地动迁的许可证颁发日期比动迁正式启动的日期早了好几个月,中山动拆迁公司考虑到这几个月房价持续上涨,在制定动迁政策的时候实施人性化操作,将安置房源的价格按许可证颁发之日的价格计算,被动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则按动迁启动之日的价格计算,使动迁居民尽可能获得最大的获益。
由于天山地区弱势群体多、房屋权属也比较复杂,动迁过程中不断有新情况出现,区房地局、街道、动迁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每天召开碰头会,通报动迁情况,商讨动迁中出现的新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案,做到在确保房源安置、奖励措施等方面体现公平分配基础上,兼顾并妥善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在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动迁居民的合理要求。
  3、规范动迁,同步实施全面监督。区纪委、区房地局等职能部门通过对动迁的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巡视,特别加强对居民反映集中的、突出的动迁问题和举报投诉问题细致、及时查证,确保动迁公开的各项内容都能严格落实,切实体现动迁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全过程监督。区纪委自动迁启动之日起一直到结束坚持深入动迁现场,检查应该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现场监督居民选择评估公司的做法是否规范,并落实专门接待人员,听取居民对该基地落实动拆迁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解答或者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解决落实居民提出的问题。并组织行风监督员参加裁决安置听证会,接待受理居民对动迁工作的投诉。区纪委认为:天山地区七块动迁基地是严格按照动迁政策、动迁程序进行操作的。
  全方位监督。除了区纪委、动迁公司等职能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接待举报、投诉之外,还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监督电话,街道、居委会干部的全程参与,从多方位进行监督,保障动迁居民的利益不受损害。如延天绿地动迁中,先走的居民认为后走的居民得到了比他们多的利益,20多户居民集中到动迁公司讨说法,并扬言要到区里集访。动迁公司公开了所有资料,居委会配合一起做说服工作,并告诉居民,居委会参与动迁,本身就有监督的职能,要相信动迁公司在解决问题时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当动迁公司为平息矛盾想在政策范围内开口子时,居委会提出了反对意见,及时平息了矛盾,并防止了矛盾的进一步扩大。
  4优化动迁,党建联建有效促进动迁工作公平公正。中山动拆迁公司、新长宁动拆迁公司先后在C7-1地块、延天绿地、上海城三期、上海城四期等基地与天山路街道居民区开展了党建联建工作。通过开展“动迁社区党建联动,共创群众满意工程”活动,双方努力做到三共(共同目标、共担责任、共享资源);三通(联系畅通、信息畅通、情况畅通);三无(无违法乱纪问题、无野蛮动迁、无重大群体性矛盾);三新(党员模范作用有新体现;党群关系有新进展;基层党建工作有新提升),确保动迁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
居民区党总支增强一个意识,即把动迁工作当作自己的事来做。动迁启动前,居民区党总支认真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每一户动迁居民的详细情况,配合动迁公司做深做细动迁方案,尽可能使每一户动迁居民获得应得的利益。在实施动迁过程中,居民区党总支又充分发挥贴近群众、居民信赖、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势,通过召开居民座谈会、主动上门等宣传方式向居民讲解阳光动迁政策,解除居民心中的疑虑,并听取居民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动迁公司,当好推进动迁工作公平公正的“助推器”。
  动迁公司则及时将了解到的居民情况和与居民洽谈动迁协议过程中的情况及时告知居委会,使居委会的思想工作更有针对性;对居委会反映居民困难和提出的要求,则尽可能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满足;对一些居民提出的诸如没有人手搬家等困难,动迁公司也会与居委会一起帮助解决。
  正是在双方的共同努力、默契配合下,天山地区的动迁工作较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进行,所有基地都能按时完成任务,且做到了无违法乱纪问题、无野蛮动迁、无重大群体性矛盾。
  三、存在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听到了一些意见,主要是:
  1、动迁居民错误观念多,明显影响动迁速度。一部分动迁居民认为早走吃亏,后走得益,观望气氛浓重;不少动迁居民抱着“发财靠动迁”的错误观念,对动迁补偿期望值过高,漫天要价;一些动迁居民容易相信各种传言,生怕吃亏摇摆不定。以上种种错误观念的存在,对动迁工作形成了明显的思想障碍。
  2、动迁裁决、听证会时间安排太紧。现在,一个半天要进行多批次的裁决听证,往往出席听证会的各方人员没有时间充分发挥各自的意见,致使听证会的规范性、公正性不能充分体现,影响听证会的“形象”。
  3、处理、化解动迁矛盾过程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不够,口径不一。动迁后一些居民不满动迁结果无理上访甚至闹访,有的成为老上访户,相关职能部门在化解矛盾过程中,为减少上访户、完成化解任务,往往不以动迁政策为依据进行化解,导致“解决一个,带出一批”的情况出现。动迁实施部门对此意见极大,认为对动迁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很大负面影响。
  四、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与政治思想工作。在今后的动迁工作中,政府职能部门、动迁实施单位、街道与居委会要联手,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一方面利用各种方式,各种场合,宣传动迁的政策法规,另一方面,要针对动迁居民各种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和解释,使居民了解、掌握政策法规,使居民消除各种错误观念,为动迁工作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
  2、要进一步完善听证会制度。听证会的时间能够适当延长,确保每一位出席会议的各方人员能够有充裕的时间发言,充分体现听证会的规范、公正。
  3、要形成合力,统一步伐。建议以后开展动迁工作时,在区的层面上应成立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动迁调解联席会议,相互沟通协调,统一化解口径,确保动迁政策前后执行一致,防止化解一个,带出一批群体性上访现象的发生。

长宁区人大天山路街道代表组
20087月

课题领衔人:
何继国、卜伟忠
参加调研代表:何继国、卜伟忠、刘雅琴、严雪梅、贺伟旗、王宏毅、卢贵鸣、华美石、张伟京、薛耀玉、景新宇、陆顺诚、施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