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视窗

关于长宁区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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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区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于7月份对本区域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方式
  1、及时研究、认真安排。7月2日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在奉贤区召开工作例会后,我们在次日即向区人大主任作了报告,并在相关工作会议上对如何推进本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研究。随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荣初又与分管副区长赵惠琴进行协商,明确这次专项监督检查由区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以政府相关部门自查为主,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选择一些重大工程进行重点检查,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分管范围进行全面检查。7月10日,李耀新代区长在区政府第八次全会上强调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和监管。在此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由建交委、房管局、安监局、招投标办、质监站和信访办等相关负责人会议,就推进这项工作统一思想、提出要求。会后,政府各相关部门都落实一名分管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并于7月25日前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检查情况。
  2、自查为主、抽查为辅。在政府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的同时,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荣初任组长的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先后三次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工委委员、人大代表和有专业背景的工程技术人员50余人次,重点抽查了金虹桥国际中心、江南宴花园、兆丰嘉园二期、地铁10号线动物园站、长峰大厦等五个在建工程项目。通过视察工地、听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政府部门的汇报、并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工作台帐的方法,了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情况。监督检查小组边看、边听、边问,最后集中评议,对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管理制度的建议。
  3、即知即改、堵塞漏洞。这次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工作。他们围绕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控制,现场安全设施、建筑材料及建筑实体质量等内容,对57个建筑工地进行了安全质量综合大检查,特别是对10个深基坑工程和5个河道边在建工地的堆土堆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其中8个项目涉及的19家单位开具了综合执法整改单,及时堵塞了一些管理上的漏洞。
  二、对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评价
  1、从这次监督检查情况看,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基本良好。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图的审查、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工程施工及质量监测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基本上都能按相关制度及技术规范操作。
  2、政府职能部门履职基本到位。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认真监管,受监的工程质量安全基本处于受控状态。对全区负责的343个在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263万平方米)和在建的90个装饰项目,坚持每个项目每月监督一次,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工地每月进行二次以上监督。2008年以来,该站还先后组织26次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使检查发现的一些质量问题和管理缺陷及时得到整改;实施了三项工程质量综合创优观摩活动(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1600余人次参加观摩学习),为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2008年,长宁区共有34个工程获区优质结构称号,23个工程获市优质结构称号;今年上半年,申报区优质结构工程7个,市优质结构工程5个。据统计,2008年以来,由区受监的工程,未发生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工伤死亡人数为零(今年发生的工伤死亡2人,均系市受监工程)。工程质量安全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3、承担重大工程建设的单位,能自觉地履行质量安全的管理职责。这次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监督检查的5个建设工地都有大面积的深基坑开挖,为了保证施工中质量安全,建设单位都能科学地组织技术专家反复论证评估,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改进施工工艺。对工程周边的居民住宅都能事先进行测评,并在施工中每天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居民住宅质量安全的变化参数。金虹桥国际中心工程在原有圈护桩基础上,为确保周边民居安全,根据专家意见追加投资1000多万元,加设保护桩。5个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也比较严格。
  4、确保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利益。据区信访办统计, 2008年至今年6月底,区域内因建设施工先后引发群体性上访30批次,对其中涉及施工导致住宅开裂、倾斜等问题,区信访办会同建交委等部门进行现场监测并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使一些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
  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项监督检查我们感到,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六无”工程(无报建、无报监、无施工许可证、无设计、无承包合同、无资质或超资质)存在隐患较多。一些30万元以下的小建筑装修装潢工程,在未办理任何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即组织施工,从而游离相关部门的监管,目前这方面存在隐患较多,近年来本区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大多出自这类工程项目。去年我区所发生的3起死亡事故,均系 “六无”工程所致。今年上半年,加大了这方面的监管力度,区建交委专门制定了《长宁区建筑业“六无”工程监督办法》,从5月1日试行至今,区先后查处“六无”工程13个,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反映了这方面的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部门对有些工程的监管滞后。有些工程项目未办理手续就施工(特别是较大的装饰工程项目),直至工程竣工后才发觉系违章施工;有的擅自改扩建,造成有的居民住宅质量安全问题。如一民营企业将原上海标准件十厂四层楼的老厂房擅自改建为八层楼的敬老院,既没有任何报批手续,施工又违反技术规范要求,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但造成周边居民住宅的沉降倾斜,引发群众到市区集访。
  3、监管、审批环节上还有一些漏洞。一些人大代表在评议中提出,有些建设项目的规划不够科学,尤其是一些商办楼宇和高层住宅紧贴民房建设,由于要开挖深基坑,导致相邻民房下沉、开裂的问题时有发生;有些施工单位 “低价竞标”,承接工程项目,一旦中标,施工中往往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施工,留下质量安全的隐患;有些监理单位对受监工程难以独立、公正、有效地履行监理职责,现场控制能力较弱,导致监管盲区;一些资质低、管理较差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工程竣工后,难以履行房屋质量“终身保修”的承诺,由此产生的矛盾也时有发生。
  4、部分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不够落实。在这次专项监督检查中,政府相关部门十分重视,投入较多人力开展这项工作。但我们也发现部分建设单位没有主动会同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而是在政府部门的督促下被动参与检查。尤其是一些中小建设单位,没有专项整治的方案,有的发现问题也迟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
  四、几点建议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完善建筑市场“法律规范、政府主导、科学发展、部门监管、企业自律、市民参与、舆论监督、市场评估”的格局,真正实现建筑市场“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目标,提出建议如下:
  1、要加大监管部门的建设和投入。当前,我市正处于城市大规模建设时期,但政府监督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力量不足。这在全市是个共性问题。如我区的质监站,现有在编人员17位,其中工程监督人员15人,而目前报监的在建土建项目有343个、装饰项目90个,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区安监局现有11位工作人员,承担全区的安监任务也是顾此失彼。建议政府从监管任务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或整合监管机构和力量,并从工作经费上给于保障。这是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保证。
  2、要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目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涉及政府多个部门,要在对各个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各部门要协调配合,综合联动,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尤其是前道工序要为后道管理创造条件。在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上,既要抓住重点,又要覆盖全面。对“六无”工程的管理,政府部门要主动跨前一步,将监管工作做在前头,切实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3、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确保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对围标、串标、陪标的行为要加以遏制;对压价发标和低价竞标的现象要加以监管;要运用年检的方法,从严控制进入建筑市场的法人资质;要从源头控制原材料的质量和规格,防止伪劣产品流入建材市场;对转包、分包压价的行为要严加限制。不断推进建设工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有型市场的形成,逐步完善“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建筑市场。
  4、要强化建设单位责任主体的意识。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要贯彻“谁投资、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在建设单位,但目前管理制度中对这方面重视不够,应进一步予以强化。
 
 
                                       长宁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