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视窗

关于推进居家养老的探索与思考/华阳街道人大代表组

  • 发布日期:201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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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受家庭核心化发展和独生子女政策影响,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升,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居家养老,区别于单纯的在家养老,但又有共同点,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它更为人性化、个性化,更能给人以安全感,老年人不用离家、服务送上门、政府还帮着补贴服务费用。居家养老,契合中国人的恋家情结,又注入新的时代内涵,悄然成为养老新趋势。
华阳作为老城区,60岁以上老人共有1.8万多人,占全街道人口比例22.4%,同样面临人口老龄化问题。如何做好做好老龄工作,让社区老人安度晚年成为了代表们关注的焦点。为此,华阳街道人大代表组在华阳社区内实地探访,针对居家养老服务展开调研,宋慧、倪炳生、李国芳、蒋曙东、刘毅、陈刚、孙祥英、陈立东、马新华、卢树贞、吴同兴、金骏、金跃军、谢珂、郑一鸣、易继平、郭兰、樊志强、易继平、张静星、李秀清等20名代表参加调研。期间,向社区老年人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914份,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座谈会4场,集结代表出言献策,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提意见建议,旨在切实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由蒋曙东代表执笔,历时三个月,三易其稿,最终形成此报告。
一、老年人生活现状、需求及期望
居家养老,为目前本市普遍存在的养老护理服务方式中,老年人的首选。无论是调研中老年人的直接选择,亦或从老年人对于护理服务、生活服务和精神关怀的需求来看,老年人都希望更多的依托社区,得到专业化的服务,以解决日常生活的困难。
华阳社区现有80岁以上老人4000多名,90岁以上老人450多名,百岁老人10名;纯老家庭老人3940名,独居老人960名;低保老人27名,无业老人37名,高龄纳保老人500多名,社会孤老6名,单位孤老110多名,人口结构复杂,困难、高龄老人较多,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量大。
据调查统计,91.5%的老年人感觉居住和谐,82.9%认为其本人以及家庭目前经济宽松;84.9%的老年人生活自理基本正常,53.3%的老年人认为日常生活比较充实。主要问题有:
1、经济来源单一,生活、医疗支出多,养老费用希望得到贴补。
调研数据显示,95.3%的老年人主要经济来源于退休金,其次为社会补助,占3.0%,而投资租赁收益和子女亲属贴补的极少数。老年人的平时开支主要在日常生活方面,占88.0%,除此以外,看病医疗也占了53.8%,排在第三位的是外出旅游,但仅占9.6%,还有小部分老年人会进行投资理财。且每月支出1000元以上的老年人占54.4%,支出500-1000元的占37.4%,500元以下的占8.2%。

 

 
 
不少老年人表示,日常生活和看病医疗占每月支出的绝大部分,面对养老费用时总觉力不从心。当问及如果不在家养老而产生的养老费用,老年人更希望通过退休工资、自己积蓄和子女亲属贴补这三种方式支付。从两组数据的对比可以看出,老年人对于子女还是比较依赖的,虽然其经济来源于子女贴补的比例非常小,但作为父母而言,还是希望在自己年迈的时候,子女能想到自己,贴补养老费只是其中的一种形式。
2、空巢老人比例超半,且九成为纯老家庭,更需要子女和社会的关心。
空巢老人又可以称谓“老年空巢家庭”是指达到退休年龄,身边又无子女共同生活的老年人家庭,其中包括单身老年人的家庭和夫妇两人的家庭。而独居老人不仅子女离家,而且丧偶,是比空巢老人更弱势的群体。
本次调研中54.5%为空巢老人,其中90.3%为纯老家庭,其余9.7%与亲戚、保姆等同住;比空巢老人更为弱势的独居老人占14.1%。

 

随着家庭小型化、核心化趋势的发展,子女与老人分开居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空巢家庭日益增多且呈现年轻化趋势,由此形成新的家庭结构,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也日益突显。且空巢老人中九成老人是与老伴居住或者独自居住,只有近一成老人有亲戚、保姆等照顾。这些绝大多数的纯老家庭的日常生活、养老方面另人担心,独居老人尤是。
3、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老年人需求日趋多元化。
本社区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良好,72.9%能够完全自理, 23.5%部分需要别人帮助,还有3.6%是完全需要别人帮助,尤其年纪越大的老年人自理能力、活动能力越差。同时,本社区老年人活动能力较强,89.4%可自行活动,更有66.9%的老年人表示可以行动自如(包括上下楼梯),但也有9.8%需拄拐杖或轮椅,还有0.8%完全不能行走。
 
 
调研数据显示,69.5%的老年人表达清晰敏捷,27.0%自认为反映略有迟钝,表达能力较差的占3.5%。而当问及老年人的精神状态时,66.4%表示正常,30.8%承认偶有健忘,还有2.8%的老年人感觉较为压抑,男性比女性更差一些。

 

伴随着老年人生活基本自理、精神状态良好而来的,是老年人日趋多元化、个性化的物质文化需求,老年人对社区文化活动的要求有了提高,对心理和精神健康方面需要关怀和辅导的要求迫切。
4、日常生活较为充实,但参与社会活动形式单一,与社会互动较松散。
老年人平时在家主要是做家务(68.9%),看电视(66.7%),看书报(42.3%)的居多。且本次调研的老年人中承担日常家务的主要还是自己和老伴,占77.5%,子女承担占13.7%,还有4.9%由保姆承担家务。

 

但是,生活之余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形式较为单一,40.9%的老年人选择体育锻炼,其次为文娱活动、老同学聚会及外出旅游,皆占两成,而参与其他一些活动的仅占6.1%。
5、居住条件有限,与共同居住对象关系较差,生活质量不高。
调研数据显示,80.5%老年人的住房为自有房,18.2%为租赁房;其中售后公房占73.7%,17.1%为私房,商品房也占了近一成。且75.4%的老年人居住在独立成套住房,还有19.1%居住非独立成套住房,另外此次调研中有5.5%的老年人居住危棚简屋。老年人人均居住面积5-10平方米的占37.1%,10-20平方米占27.8%,20平方米以上占27.7%,5平方米以下的占7.4%。
 
 

同住对象
和谐度
类别
和谐度
年龄
和谐度
老伴
82.85
80.67
60-70
83.28
子女
82.18
81.55
71-80
78.82
孙子女
80.96
未婚
66.67
81-90
75.26
亲戚
68.75
已婚
82.56
91-100
80.73
保姆
75.00
再婚
80.00
100岁以上
80.00
其他
71.11
丧偶
80.30
 
 

 

年龄
关系
60-70
71-80
81-90
91-100
100岁以上
总体
非常和谐
34.2%
28.1%
29.8%
40.0%
-
32.5%
和谐
52.9%
50.3%
37.7%
40.0%
100.0%
48.7%
较和谐
8.6%
9.8%
13.2%
9.1%
-
9.7%
一般
3.7%
11.1%
17.5%
5.5%
-
7.9%
0.6%
0.7%
1.8%
5.5%
-
1.2%

注:100岁以上老年人样本量未达到统计精度要求,故其数据仅供参考

同住对象
关系
老伴
子女
孙子女
亲戚
保姆
其他
非常和谐
34.1%
32.2%
28.9%
12.5%
37.5%
22.2%
和谐
52.4%
51.5%
53.0%
43.8%
25.0%
38.9%
较和谐
7.8%
12.0%
12.0%
25.0%
12.5%
11.1%
一般
4.9%
3.8%
6.0%
12.5%
25.0%
27.8%
0.7%
0.5%
-
6.3%
-
-

调查数据显示,本社区老年人中,年龄越大的老年人与共同居住对象关系差的比例越高,90多岁老年人感觉与同住者不和谐的比例达5.5%。在不同的居住对象中,与亲戚同住的老年人感觉不和谐,关系差的比例最高,达6.3%。虽然与人同住,但物质、精神生活乏人问津,生活质量不高,其中与亲戚共同居住、未婚、男性、81-90岁的老年人和谐感明显较低。
老年人需求主要表现为:
1、年龄越大的老年人越倾向于居家养老
在居家养老、社区助老服务、家庭病床、社区敬老院、养老院和社区医院五种目前本市普遍存在的养老护理方式中,87.4%的老年人更倾向于居家养老,尤其年龄越大的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的需求越大。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生理、心理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自我调节能力下降,适应力减弱等;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人越老越恋旧,且越老依赖感越强烈,等等这些因素都会造成老年人不愿意离开原先的居住地,而更多的倾向于居家养老。

 

2、社区安排上门服务是老年人在家养老最需要的
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间集中服务,是居家养老的两种主要形式。且从本次调研可以发现,这两种形式也是老年人最能够接受和最需要的。
对于日常生活照料,47.5%的老年人希望社区安排上门服务 (尤其80岁以上老年人需求强烈),33.2%希望社区集中定点服务,且主要希望在打扫卫生和一日三餐方面得到帮助。对于日常护理,希望社区安排上门服务的占70.9%,同样也是80岁以上老年人相对较多,且主要需求在医生巡诊和简单检查(测体温、量血压等),其他如送药上门、打针换药也有一定比例的需求。

 

注:100岁以上老年人样本量未达到统计精度要求,故其数据仅供参考

3、社区,成为本社区老年人精神慰藉的主要来源
老年人常常感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句话里透出一种淡淡凄凉和消极。岁月的更迭,带给人们一系列的变化,尤其对于老年人而言,生理机能的退化无法避免,但活动能力、自理能力、精神状态下降、离退休、空巢、丧偶、适应力减弱、社会地位下降等等各方面的原因都会使老年人产生一系列的心理健康问题。如何让他们健康幸福地度过晚年生活,也是全社会所关心的问题。
据调研数据显示,本社区老年人已经较大程度的摆脱了对子女强烈的精神依赖,转而更希望从社区得到生活的充实和精神的富裕。这一转变也提醒我们要重视起养老的社会责任。
 
二、社区居家养老的探索实践及存在的不足
截至目前,华阳社区内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总人数达1763名。居家养老依托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所、社工组织、老年协会等志愿者队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街道就助餐、助行、助洁、助急、助浴、助医等方面积极探索:
1、助餐点——解决老人吃饭问题。依托社区敬老院食堂、多媒体广场等社区单位职工食堂,设立华四、飞乐、潘中、日托所等四个助餐点,解决附近120多名老人的中午用餐问题,送餐上门解决115名老人的吃饭问题。
2、日托所——就近集中便捷服务。自2008年10月投入运作,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坚持为周边老人就近提供便捷的服务,按照老年人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接送、餐饮、活动、康复、洗浴等全方位的服务项目,缓解了“双职工”家庭的压力。
3、医疗点——提供服务加强宣传。有效整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资源,在四个网格中分别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方便老年人日常就诊、配药、输液、康复治疗;每年组织困难无业老人进行免费体检;定期开设保健讲座,宣传健康知识。
4、助老员——定期上门为老服务。每周2次,每次1小时,送服务上门,为助老对象提供家居服务、家政护理,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要。
5、关爱员——志愿服务守望相助。依托老年协会,健全老年人关爱网,关爱员就近联系社区老人,对独居老人进行普遍走访,每日上门关心或电话联系。推出“心铃之约”项目,由街道为社区老人申请安装安康通,老人有事能第一时间通知关爱员。
本次调研完全立足于老年人的立场,众人拾柴火焰高,在进行实地探访和问卷调查过程中,老年人根据自己的需求,指出了目前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中存在不足与问题:
1、收入不高支出大,老年人自觉经济负担重。老年人反映较为集中的困难主要在生活补贴方面。老年人日常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支出较大,每月收入的增长远跟不上物价上涨的速度。居家养老作为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方式,钟点工费用高,对自费购买服务的老年人而言经济负担较重。
2、上门服务时间短,服务次数少且存在“空档期”。“居家养老”的服务时间也是老年人关注的焦点。不少老年人表示,每周2次每次1小时的上门服务,次数少时间短,不足以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尤其是高龄、独居老人。而且逢双休日及国定假日暂停服务,给不少老年人带来了困扰。
3、队伍稳定性不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助老服务员以“4050”对象为主,文化水平较低、专业技能较弱,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工作内容较广、工资待遇较低,队伍稳定性尚待提高;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服务对象。
4、以日常服务为主,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不要蜻蜓点水式的服务”是老年人最形象的描述,随着社区的不断发展,老年人需求也日趋多样化,以日常服务为主已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要将服务重点逐步从简单服务向人文关怀转变,关心老年人的心理世界,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关爱。
5、提高生活质量,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调研过程中,一部分老年人对现有居住条件改善的需求较为迫切,除了希望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外,还提出:楼高出行难、墙壁开裂、屋顶漏水、合用卫浴等方面的问题。
有一位老人如是说:当今社会家庭结构变化,子女赡养老人存在力不从心,因此老年人迫切需求吃饭有餐桌,托老有床位,生活有中心,精神有关怀,养生有社区医生指导,家政有热线,管理有专人,呼叫有帮手,有一个居家养老和社区照料关爱老人的综合性服务中心。其实,这位老人所说的正是所有老年人最基本的需求。
三、思考与建议
代表们以华阳社区为切入点,了解了长宁区居家养老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提出以下意见与建议,以供参考:
(一)整合社区资源,形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1、完善老年人助餐点建设。老年人助餐服务重点满足高龄老人中有助餐需求的独居、纯老家庭老年人及生活自理有困难的低收入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目前,已开设华四、飞乐、潘中、日托所等四个助餐点,解决了部分老人的用餐问题。但从总体上看,就餐点数量太少,分布不均,规模尚不能很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需要进一步整合社区单位的资源,调整就餐点的分布,扩大享受助餐服务老人的受益面,让老人能就近用餐。
2、完善老人文化娱乐活动阵地。代表们表示,丰富日间照料中心功能,一方面要在硬件上达标,既要有室内休息区,也要有室外活动场地;另一方面要在功能上下功夫,在原有服务的基础上,拓展娱乐功能。积极打造老年人活动阵地,提升社区文化中心服务功能,提升居民区老年人活动室功能,使老年人的日间生活变得安稳、丰富,让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3、充分发挥社区老年协会作用。健全老年关爱网,从街道、社区、居民区再到楼组,形成四级服务网络,加强老年人间的沟通交流;从身体健康、生活愉快、精神充实等多方面探索服务之路,有的放矢地策划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项目,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及时了解老年人需求,做好精神慰籍,切实为老年人排忧解难;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低龄化关爱员队伍,发展青年关爱员,缓解关爱员自身顾虑。同时,可以通过建立“时间储蓄”机制,以服务时间换取将来被服务的时间,提高关爱员的服务积极性。
(二)优化管理运作,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1、细化服务标准,调整服务时间。细化上门服务标准,对行动不便、独居、纯老家庭老年人及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人,根据其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服务次数,延长服务时间,以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服务需求。
2、强化队伍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养老服务社的人员配置,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力量。加强服务队伍教育培训,除了具备养老护理上岗证、家政初级证书外,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年定期开展推拿、礼仪、常见病护理、心理疏导等专业知识培训讲座,从思想、技能、责任等全方位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
3、加强评估反馈,健全绩效管理。规范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估机制。健全评估反馈机制,每月一次有受对象为助老服务员打分;设立评估小组,通过上门访谈、抽样调查等方式全面评估助老员服务水平;完善奖励机制,将助老员的薪酬与服务时间、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挂钩,提高助老员待遇,稳定助老员队伍,激发工作积极性。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社会养老风气
以“孝”为先,养老、敬老、爱老、尊老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现有的舆论导向甚至法律保障上,都提倡子女供养父母。
1、加强法律宣传,明确子女的赡养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子女,除强制执行外,制定相应的惩罚对策。
2、加强舆论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新闻、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对“赡养双亲是子女应尽义务”的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倡导建设和谐家庭,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3、加强社区宣传,营造良好的养老氛围。借助重阳节等重大节点,在社区开展特色亲子活动,让子女在活动中,学会体谅、学会感恩、学会反哺,拉近与双亲间心与心的距离,主动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