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视窗

江苏路街道关于以法治精神推动基层治理的调研报告

  • 发布日期: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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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贯穿于我国社会治理方方面面的主线,加强法治建设有助于增强基层社区的自治能力,顺利在基层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形成政府、社会与人民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秩序的良性互动局面,从而加速基层社区治理的现代化进程。今年2月1日施行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让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门槛更高,从而推进了基层治理法治化。
近年来江苏路街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在党建的全面引领下,切实用法治精神指导基层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谋划基层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有效实现依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逐步形成“党建引领、数字惠民、文化凝人、法治保障”社区治理格局
一、做法与实践
基层组织是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江苏路街道在推进依法治理过程中,始终发挥党工委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明确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努力把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资源转化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资源。
(一)坚持党建引领,明确主体责任
一是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街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对照区、街道制定的法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大工作调研和指导,将法治建设落实推进情况纳入党工委报告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内容;二是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干部年终考核目标,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以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三是坚持把普法工作融入基层党建全过程,抓好基层党员三项教育,即党性教育、宪法教育、廉政教育,做实六个便利服务联盟,形成开放式、综合性、互联互通的法律服务体系。
(二)坚持依法行政,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健全法律法规公开征求意见和政策解读机制。除依法不宜公开的外,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街道及居民区宣传栏、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意见;二是健全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及工作机制。做深做实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13个居委会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服务内容,叠加“一室一站一点”(社区警务室、微型消防站、心理服务点)等服务载体,实现引导与规范、预防与教育一体化管理。截止8月底,协助处理换届选举法律问题4项,协助起草审核村规民约3项,解答法律咨询294人次;三是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深入五大园区、10幢重点商务楼宇,走进2000余家沪管企业,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宣讲活动,开办“金杜律师事务所法律讲堂”,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为企业提供产业扶持政策、税法咨询服务等,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根据工作重点和业务需要,丰富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的形式,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开展“一月一法”学习讲座,学习解读街道办事处条例、老洋房保护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对辖区内11家物流公司从业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开展国家宪法日专题活动,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王月明教授向机关干部、居民群众作宪法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进行宪法宣誓仪式。联手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华阳路街道司法所等共同开展“学法用法、现场说法、送法上门”公益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动员社会力量,提升法治能力
一是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监督作用,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依托人代会前听取意见、“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市区代表集中联系社区代表视察调研等契机聚焦人口居住复杂的重点地区,聚焦消防隐患突出的重点场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代表、委员来到龙之梦知名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穿进镇宁路465弄“最宽弄堂”,查看综合整治成果等。二是发挥社区布衣法官调解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区居民提供专业服务,以强化组织建设为保证,履行人民调解、信访代理、法律咨询、倾听倾诉、疏堵结合五大职能,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着力构建区街居调解网络体系。截止8月底,窗口接待355件,调解各类纠纷117件,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47份,110接处警227件,信访代理12件。三是发挥街道兼职法律顾问作用,在全区率先聘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严嫣律师事务所共10名律师组成两支专业法律服务团队,采用“3+3”服务模式,即每月第三周的周三下午为辖区内的13个居委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用法律来规范合同、保障权益、规避风险。街道政府实施项目工程合同文件由法律顾问初步审阅,居民的遗产纠纷、独居老人的监护权归属均得到专业解答。四是发挥街道法治建设委员会指导作用,统筹各类法律服务、相关行政执法资源及法律志愿团队,成立法律服务大联盟不断深化律师事务所、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三结对”活动,努力打通法律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五是发挥警社联动作用最快实现社区民警兼任居委会会副书记、副主任全覆盖,全面推进“一室两站”规范化建设,健全社区民警等专业巡防与物业保安、平安志愿者等群访群治常态联勤、集中调度的“平站结合”机制。发挥工青妇统团社会团体作用利用群团组织广泛联系群众、紧密贴近群众、直接服务群众的特点和优势,推动市民公约、弄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宣传与应用,使自治共治德治法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问题与瓶颈
基层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客观来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和法律服务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与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存在不少问题,遇到不少瓶颈。
(一)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较弱
运用法治化方式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基层干部习惯于凭经验工作,依法办事观念不强。部分基层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不浓,“信访不信法”“越法违法维权”,存在“五违”(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现象,这些都亟需在社区治理中不断突破原有框架,实现管理方式的不断创新。
(二)基层治理法治力量有待提高
  运用专业化方式推进队伍建设仍有差距,随着基层社区居民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不断发生变化,法律意识、法律需求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社区居民需要处理和化解的各类矛盾也越来越多,当人民群众在遇到问题时无法找到专门机构解决制约着基层法治建设的发展。
(三)基层法治宣传不够全面
运用智能化方式防范社会风险略显滞后,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普法宣传仅停留在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等,现代技术应用、信息高度共享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普法宣传力度不足,普法宣传对象重点不突出,主要停留在机关干部、居民、青少年学生等群体,运用社会化方式动员组织的能力有待加强,对驻区单位、“两新组织”、中小微企业的宣传推广较少。
三、建议与对策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长宁区乃至全市在街道成立法治建设委员会和法律服务大联盟的先行者,江苏路街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国际精品城区建设目标,聚焦“共建美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主题,进一步更新法治理念,以法治精神统领社区自治共治。
(一)更加注重机制创新
探索建立一整套运作机制,如议事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等一是推进为民服务平台化。应按照“一口受理、集中办理”的原则,切实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二是推进社会管理网格化。进一步优化网格设置,构建服务管理功能完善、参与主体多元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的综合效能。三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构建通畅、有序、高效的基层信访工作体制,大力推行依法治访、阳光信访、逐级走访、访诉分离,主动运用法治方式处理信访矛盾纠纷,正确引导群众利用诉讼、仲裁、调解、行政复议等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努力增强信访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四是推进矛盾纠纷处理常态化。针对矛盾纠纷诉求多元、参与部门多元、工作手段多元的新形势,建立畅通有序的基层群众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以及调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综合协调机制,使基层群众有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二)更加注重联动融合
一要打破壁垒,畅通内循环流程,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链,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二要向外延伸,拓宽外循环渠道。充分调动法治专门队伍、律师协会、公证协会、人民调解协会等行业组织专业作用,充分调动高校法律专业师生、退休政法干警等具有社会志愿者队伍的公益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三要内外结合,提升联盟效应。依托法律服务大联盟,加强与长宁区法院、检察院、律工委等密切合作,创新法律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方式开设社区法官工作室、实习律师工作室等,更好实现“司法为民、下沉基层”司法理念。
(三)更加注重宣传教育
一要打造基层法律治理云平台。利用社区居民“大数据”,围绕各类人群的法律需求,构建菜单化服务项目,主动投送精准公共法律服务。二要运用“互联网+”理念进行普法教育。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微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等形式,将普法模式由传统的“单向灌输式”向“双向互动式”转变,提高普法效果。三要推进“互联网+企业”法律服务。运用法律工作者“互联网+”的理念和技术,为楼宇、企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产品,优化营商环境。四要建阵地树典型。利用各类中心、展馆、公园、广场、街区、长廊等场所建立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园区、进楼宇、进企业、进学校”等法治宣讲活动,宣传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先进典型,激发法治干部下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基层法治建设是一项覆盖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自治共治为基础,德治法治为支撑,持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真正把治理法治化落在基层、落在实处。
 
 
 2018年10月12日                      
 
 
专题调研小组:
    召集人:刘英、李世樑
    成  员:仲立新、王卫政、朱涛、蔡淳华、陈雨龙、邝剑萍、孙臻桦、施凤娟、张蕙、孟水莲、余鸿兴、陈鹏、龚文豪、黄娴敏、吕红琴、曹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