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视窗

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区环境品质”的专题调研报告 

  • 发布日期: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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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广泛集聚群众智慧和共识,提高前期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研究明确我区“十四五”期间“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区环境品质”的目标方向,破解“十三五”期间我区生态环境工作面临的挑战、风险和重点难点问题,提高我区“十四五”规划编制中的专题内容质量,根据“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长宁区“十四五”规划专题调研的工作方案”要求,城建环保工委制订了关于十四五规划专题调研方案,成立了以常委会夏利民副主任为组长的专项调研组,于2020年4月至8月对区环境质量状况以及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了实地调研。

一、调研的总体情况

(一)提前准备,细化方案。调研工作组人员深入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实地检查等形式,先后走访了区生态环境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临空办、部分街镇、环卫企业等部门和单位,听取了十四五规划编制中有关生态环境工作方面的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明确生态部门要与市级业务部门对接对表,围绕工作瓶颈短板,深入调查研究,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对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提升区域环境品质进行了对接交流。在临空园区,就十四五期间的临空地区的规划建设设想、环境优化提升听取了意见建议,提出了要对接好虹桥商务区,对集聚型产业项目要错位发展,做好政策服务,加强城市更新等思路。

(二)现场检查,了解实情。调研期间,工作组察看了城市更新建设现场、区相关水环境治理现状,检查了各街镇部分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及相关单位的垃圾分类情况。结合今年开展的《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动员发动代表全程参与,共检查居民小区和医院、学校等点位20处,协同第三方暗访5次,累计150余人次,组织全体区代表参加市级平台的问卷测评

张汪耀主任、夏利民副主任带队到医院、学校、居民小区等重点行业、重要点位进行现场检查,听取单位、部门对我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的意见建议。其他常委会领导在深入基层调研、走访社区中,也把垃圾分类情况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三)围绕重点,听取意见。组织召开不同对象的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检查组分别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居民区代表、基层管理人员、作业公司、人大代表、工委委员座谈会6次,真实全面了解区域生态环境方面的重点工作情况,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

调研中,注重借鉴运用去年区委“关于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区环境品质”重点课题成果,同时,结合我区一年来相关工作发展现状,并充分对应市级十四五发展目标,分析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优势与不足,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环境品质的对策建议。8月上旬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听取工委委员、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形成了专项调研报告

一、主要工作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委的领导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战略位置,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提出了“加快建设创新驱动、时尚活力、绿色宜居的国际精品城区”的奋斗目标。深入推进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围绕蓝天、碧水、净土环境基础建设、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任务,以项目形式分解至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机制推进落实。区人大每年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推进落实情况纳入专题询问审议内容,并开展专项视察及执法检查。近年来,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本达到市级考核指标要求,为加快建设国际精品城区奠定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1市级部分考核指标情况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市级相关要求

2020

指标现状

2019年)

资源利用

1

能源消费总量(能源消费总量增长率)

“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不超过2%(前三年控制目标为6.12%

1.80%(前三年累计增长6.30%

2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十三五”期间同比下降15%

3.87%

(前三年累计下降14.39%

3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十三五”期间同比下降15%

3.92%

(前三年累计下降14.81%

环境质量

4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6.25%

6.25%

5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0%

10%

6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0%

84.6%

7

细颗粒物

PM2.5)浓度

37微克/立方米

35微克/立方米

8

河湖水面率

2.86%

2.88%

绿色生活

9

新建公共绿地

1公顷

2019年要求

4公顷

10

新建立体绿化

3公顷

2019年要求

3公顷

11

绿道

6公里

2019年要求

5公里

12

干垃圾量

800/

2019年要求

564/

20193

13

可回收物量

119/

2019年要求

171/

20193

14

湿垃圾量

153/

2019年要求

339/

20193

(一)绿化市容方面:截至2019年末,市遥感数据显示,区绿化覆盖面积1268.42万平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3.12%(按区域面积38.30平方公里计),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92平米/人(按户籍人口57.59万计)。

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全区道路机扫率达93%、冲洗率达93%,其中人行道冲洗率达100%,主干道机扫、冲洗率达100%。

全面巩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达标街镇创建成果,新华、程桥、虹桥、周桥、天山街道蝉联示范街镇称号。对全区门责单位采用“一店一档”系统跟踪管理。无序设摊治理保持高压态势,流动设摊现象基本消除。

(二)水环境治理方面:2019年,在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水环境面貌显著改善,9个市考断面平均值全部达标,36个监测断面中平均无劣V类水质,提前一年完成消除劣V类水体工作目标。其中,Ⅱ类水水质断面1个2018年为0个Ⅲ类水水质断面17个(2018年为2个),IV类水水质断面18个(2018年为26个),V类水水质断面0个2018年为11个2019年Ⅲ类水水质断面比2018年占比增加了近45%;IV类水水质断面比2018年占比减少了17%;V类水水质断面比2018年占比减少了28%。2020年1-7月,9个市考断面平均水质全部达标,36个断面平均无V类水质,其中Ⅱ类水水质断面2个,Ⅲ类水水质断面18个,Ⅳ类水水质断面16个。一是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行。夯实河长责任,2019年区级河长巡河17次,街镇级河长巡河786次。制定《长宁区区管河道及其管理范围规定》和《长宁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完成骨干河道“一河一策”编制和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档案验收工作。程家桥街道、新泾镇河长办创建河长制标准化街镇二是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有力推进。完成天鹅湖、双泾枝、机场河消劣整治任务。实施广顺河、双泾枝等河道水利整治工程,实施外环西河(周家浜-联虹路)、西郊宾馆等河湖生态景观工程。完成109个企事业单位和145个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作三是常态养护和监管不断加强完成年度沿河违法建筑拆除任务,拆除河道沿岸违建11处,共计500.48平方米。持续推进开展“清四乱”专项检查,建立了“清网行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发现一个、清理一个”的长效机制。联合市执法总队一支队、市堤防处等部门共同对苏州河、新泾港、周家浜等河道沿线开展雨污混接联合执法检查,责令责任单位自行对内部管道进行疏通整改。四是社会宣传与参与深入开展。积极开展民间河长建设,聘任29位民间河长,发展98名护河志愿者,坚持开门治水,让民间河长更好发挥生力军作用,让企业、园区更好承担治水护水责任。

(三)积水点改造方面:长宁区作为中心城区和发展较早的建成区,近年来,区域内部分道路和老旧住宅小区在台风、汛期期间,时常发生暴雨积水、小区内涝、居民家中进水等问题,影响了小区居民正常生活,成为了居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区委主要领导牵头排摸调研,深入分析研究,现场实地调研小区积水点改造,要求按照“一小区一方案”落实整改,切实推进29个小区和道路积水点改造工作。截止目前,15条易积水路段,在入汛前完成了管道主管及支连管的全面疏通。安顺路、翠钰南路和中山西路3个点位贯通工程已全部完成,29个易积水小区,14个小区通过加强内部管道疏通完成整改,10个小区采用驼峰和单向阀简易措施完成整改,4个小区完成了“小包围”改造。天山五村“小包围”改造正在全力推进,8月中旬完工。一是及时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区建管委(水务局)牵头成立“长宁区小区和道路积水点改造实施工作小组”,负责推进区域内小区和道路积水点改造工程。二是加强前期排摸调研,对全区积水点进行排摸梳理,特别针对易积水路段和小区,多次实地踏勘,排摸调研道路及小区排水管网现状。2019年的积水点位大都位于芙蓉江排水系统,该系统的雨水管道大部分建于20世纪80年代,系统内管道建设存在一些瓶颈问题。前期的认真调研、摸底排查,为深入查找积水成因和改造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深入查找积水成因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易积水路段和小区积水主要是积水区域相对地势较低,相对标高较低,造成低洼中的“盆地”,极易形成雨后低洼积水。暴雨集中时,极易形成周边排水倒灌以及外排受阻现象,加剧低洼积水和褪水缓慢的情况。位于市政排水系统的结合部和末稍,离系统泵站距离较远,难以直接发挥作用。四是认真制定改造方案,根据调研梳理出的问题,因地制宜提出改造方案,对排水系统进行贯通改在,对小区进行“局部小包围强排”改造。

(四)生活垃圾分类方面:长宁区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工作,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展了一系列发动宣传,广大居民热情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镇认真履职,区、街镇两级综合协调机制实行党政共管,社区“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管理责任人生活垃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源头减量措施有效落实,资源利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构建完成2019年创建成全市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后,紧紧依据标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法治为保障,持之以恒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三级联动协调架构有效运行。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2012年成立,至2020年成员单位已扩大到38个,各相关部门“管行业也管垃圾分类”,形成强大的工作推力;各街镇相应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区、街镇两级综合协调机制均实行党政共管模式;社区层面建立“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工作机制,确保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二是区级全程分类体系趋于完善。全区已有分类点设施、设备全部到位,垃圾箱房改造全部完成;落实分类运输车辆,实行干、湿、可回收垃圾由三家公司分别清运,湿垃圾用专用定制带盖圆桶以桶换桶收运,避免混装混运和二次污染;建成再生资源集散场、有害垃圾临时贮存仓库。两定居住区、单位收集点全覆盖,区域道路沿街商家上门收集全覆盖,全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有效提升。三是源头减量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通过打造2.0版标准化菜市场、推进蔬菜直供柜台进菜市场、加快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等措施积极推进净菜上市,从源头上减少菜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结合菜市场新建、改建工作,引导同步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一次性餐具的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市场上包装商品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及时落实整改;积极协调引导区内拼多多、美团点评、易果生鲜等大型电商企业,率先在长宁先行先试,在各自平台积极推进倡导使用绿色、可循环利用包装加强对区内旅馆酒店的执法检查,落实“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酒店用品”的要求,减少“六小件”使用量;加强对系统单位垃圾分类日常检查,针对区内疫情防控7家集中隔离酒店的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常态长效管理有序推进。结合区日常巡查和街镇自查,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延长或增设两定开放时段、为孤老残疾等特殊居民提供志愿者上门服务等措施,因地制宜的持续推进两定工作。依据本市新颁布的示范区、示范街镇标准修订了居住区和单位的日常巡查考核评分细则,将创建推进表作为常态长效巡查内容。对单位垃圾分类加大管理力度,由街道搭建平台,会同作业公司和城管中队对加强检查,落实“不分类,不收运”规定,督促单位按实际产生量申报、按规定设置容器、分类取得实效。

(四)其他方面:见附件~2019年区委重点调研课题

二、尚需改进的问题

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提升,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瓶颈问题,有持续提升。

(一)水环境治理方面:一是部份河道断面存在水质反复情况,泵站放江等问题依然严峻;二是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的精细化治水体系仍需完善,需要下更大力气、采取更有效举措,不断把工作做精做细

(二)垃圾分类方面:是部分流动人群对垃圾分类的意识不强。不自觉分类或分类质量差,且这类人群居住周期不确定,流动性大,常态的管理要求难以落实,给社区垃圾分类长效管理造成一定困难。二是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还有待优化完善。对低附加值的可回收物,如泡沫塑料等制品,体积大、份量轻,回收利用价值低、处置成本高,作业公司车辆配备不足,运力不够。有的居住区由于历史原因,无规划垃圾箱房,小区内又无合适位置新建。三是部分单位垃圾源头分类不到位。有的单位在员工工作区、人员主要活动区没有设置分类设施,宣传氛围不浓,员工没有分类意识。分类的成效主要是通过物业人员在箱房二次分拣来实现,不利于法定责任的落实。四是住宅小区物业依法履职还不够。一些售后公房小区,物业管理力量配备不足,认识还不到位,执行不力,实际工作大部分管理责任由居民区、志愿者或政府购买的第三方箱房管理人员代为承担。

四、主要意见建议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落实“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宜商宜居,助力推进国际精品城区建设。

从世界一流城市的部分生态指标来看,我们在生态环境领域也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根据IQAir AirVisual发布的《2018年全球空气质量互动网络排名报告》,巴黎、伦敦、东京等全球城市的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5.61213.1微克/立方米,而2018年上海市PM2.5年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在水环境质量方面,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等标准与美国等国家存在差异,根据《上海城市绿色发展国际对标研究》,纽约和东京的主要河流水质指标基本达到Ⅱ类及以上,而2019年我区主要河流水质基本处于Ⅲ和Ⅳ类水平,其中II、Ⅲ和Ⅳ类水体具体占比分别为2.78%47.22%50.0%

(一)在打赢蓝天保卫战方面持续有力。一是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按照更高标准持续加强交通、能源、建设、产业和社会生活等领域污染的综合防治,打造清洁安全、优质稳定的健康环境。二是实施“治柴行动”,加快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提升非道路移动新机械准入门槛,加强对虹桥机场区域地勤车辆、各在建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的治理和执法检查力度。是推进“绿通行动”,加快建设充电设施,大力推广新能源车,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于80%,鼓励或推动区属和区域环卫保洁企业、客运企业、物流企业、虹桥机场公司等更多采用新能源车。是强化扬尘防治,优化施工作业工艺,降低各施工阶段的扬尘产生量,对全区较大面积裸土进行绿网全覆盖,建筑、市政、精品小区、非成套改造和拆房等工地要全面采取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措施,加大扬尘防控措施的投入,持续推进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城市道路保洁的投入,提高其机械化的作业能力。

(二)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持续用力。一是深化河长制建设,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优化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范河长巡河工作要求,完成河长巡河工作任务,定期巡、经常巡、巡到位,不仅要发现水里的问题,还要紧盯岸上的问题。着力提升河长履职尽责实效,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各级河长办能力建设,提升河长履职能力,继续以河长制标准化街镇建设为抓手,建成一批示范标杆街镇。不断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继续深入推动区、街镇级河长办实体化运作,深化落实企业(单位)、小区、公园等自管河湖治水责任,有序推进企业管辖区域的河长制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考核问责,将各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属地街镇党政以及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是推进水污染防治,巩固提升水生态品质。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水污染防治对新泾港、南夏家浜、直挺浜、午潮港等水质波动较大的河道开展生态整治,通过水生植物的种植、生态浮床、曝气复氧设备、底栖动物投放等生态工程的技术手段,在治理中注重河道生态系统和水体自净能力的恢复,继续巩固消黑除劣成果。盯牢雨水泵站放江,杜绝旱流放江,重点研究并实施新泾港稳定消劣技术方案,新泾港属沿线有5座市政雨水泵站,进一步与市排水公司建立泵站放江的预警机制,优化泵站调度管理,最大程度缓解泵站放江对新泾港及沿线支流的影响。管好雨污混接改造,结合排水管道提质增效工作,对新排摸出的混接点位发现一处改造一处,剩余122个雨污混接点位在7月底之前完成外业验收销项工作,对131个采取末端截流改造的小区和30个企事业混接点位开展雨污混接改造效果实时在线监管加快启动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建设,推进新渔浦河道生态景观工程建设,结合新泾镇周浦撷阳二期项目,计划改造周家浜(福泉路-协和路)防汛通道,打造周浦撷阳文化滨水公共空间,建成具有江南水乡特点、海派文化特色的“幸福河”。打好苏河贯通收官战推进苏州河(长宁段)建设,加大力度推动长宁中-外环段贯通建设,全面完成苏州河长宁段贯通各项建设任务,实现11公里岸线基本贯通开放。

三是加强精细化管理,打好常态长效持久战。督促做好本区河湖水质监测确保我区9个市级考核断面水质年均数据达标,建立水质会商机制,继续做好20个区控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加强排水排污监管编制雨水排水专项规划,聚焦《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对企业涉水违法排污、危害水环境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优化水资源调度联动工作机制,固化水资源区区联动和泵闸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淀北片一体化养护实效,做好河道及堤防精细化养护,开展新槎浦河道综合整治,开展新泾港、外环西河、南渔浦等河道底泥疏浚工程,翻建绥宁河南泵闸、新建绥宁河北闸,进一步实现活水畅流。加强河道联合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河湖巡查员、河湖监督员等志愿队伍建设,努力形成“三长三员”(政府河长、企业河长、民间河长、河长助理员、河湖巡查员、河湖监督员)河湖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智慧治水,按照全市“一网统管”工作部署要求,加快应用场景开发建设,尽快开发区级河长制湖长制应用模块,为治理水环境赋能增效。

(三)在推进垃圾分类方面持续用力。一是要注重持续宣传,强化法治意识。持续不断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强化市民的法治意识。继续发挥好媒体宣传的主渠道作用,针对不同对象,制定专门宣传方案。以垃圾分类正面典型、反面案例宣传为手段,加强有关严格执法和执法案例的警示宣传。同时要结合人口管控,把社区垃圾分类管理要求告知在前,宣传引导在先,落实共治共管要求。二是完善垃圾分类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配置好分类设施和运输设备,从而保障好分类工作的需要。统筹协调,优化管理模式,提高转运效能。建立相应的评估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对不具备建设箱房的楼宇或小区,继续发挥我区社会治理和基层党建引领的优势,优化工作机制,完善便利投放设施细化单位分类管理,规范设施配置和管理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要对单位生活垃圾专门研究落实,细化宣传、设施配备管理执法标准等举措,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单位的物业服务明确操作规范,按要求分类驳运避免进行二次分拣,把依法分类变成每个员工自觉的行动。相关部门要建立单位生活垃圾实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不落实分类责任或分类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依法给予处罚。强化条块监管合力,督促物业落实法定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配合居民区搞好宣传工作,落实工作要求,管理人员熟悉设施配置标准、熟悉四分类规范、熟悉管理要求,发挥好指导员的作用。完善推广街镇将垃圾分类纳入“一网统管”工作内容,推进垃圾分类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房屋管理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业务督促物业重视垃圾分类质量和效果,切实履行起依法分类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