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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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今年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全面开展听取和审议监委专项工作报告这项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项监督的工作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结合长宁工作实际,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围绕党中央高度重视、监察法明确规定、人大监督职责范围、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有充分实践基础的“廉政教育”这个主题开展调研。经过一个半月的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开展专项监督基本情况
4月26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项监督启动会,通报了市人大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专项监督调研工作方案,并要求各区人大结合区情,与区监委进行充分沟通研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把握好选题、调研、专委会全体会议讨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反馈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五个环节,认真开展好专项监督工作。长宁区人大常委会迅速贯彻落实要求,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专项监督。
(一)提高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重点内容、方法步骤等作出的明确指示,认真领会全国人大开展监督监察工作有关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规范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到:经同级党委批准,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一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监察法实施的具体实践,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机统一,对于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丰富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
区人大常委会迅速成立专项监督调研组。由区人大常委会李飞副主任担任组长,区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担任副组长,邀请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司法委成员、区人大代表参加专项监督调研活动,代表基层社区、国有企业、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区监委特约监察员等各方面。区人大监察司法委负责专项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参照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调研工作方案,经与区监委深入沟通,监察司法委反复研究,制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专项监督调研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监督内容和方法、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宣传报道等。7月6日,召开了廉政教育工作专项监督启动会暨座谈会。会上,区监委汇报了区监委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区人大监察司法委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专项监督调研工作方案,区法院、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绿化市容局、周家桥街道和九华集团等六家单位汇报交流了本单位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及建议,与会的专项监督调研组成员就进一步做好廉政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延伸触角,注重实地调研
为进一步了解本区廉政教育工作情况,调研组专题考察我区廉政教育阵地建设情况。7月14日上午,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带队,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项监督调研组成员赴区廉政教育基地和仙霞新村街道、程家桥街道廉政教育微阵地开展实地调研,区监委派员参加。在区廉政教育基地,调研组依次参观了清源正本、激浊扬清、清风悠扬、清心正身等四大主题展区。在仙霞新村街道,考察组来到芙蓉江路廉政文化景观带,参观了“清渠芙蓉”小径和“勤政廉政、务实为民”宣传廊。在程家桥街道,考察组来到哈密路清溪路路口,实地察看了全长70米的党风廉政文化墙。调研组一致认为我区廉政教育阵地突出廉政主题,富有长宁特色,寓教育于艺术之中,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对于引导公职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具有重要作用。
(四)凝心聚力,提升监督实效
7月中旬,区监委在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专项工作报告初稿提交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征询意见。区人大监察司法委第一时间将报告初稿分送监察司法委全体委员,并于7月16日召开监察司法委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初稿。委员们给予报告充分肯定,认为报告对区监委廉政教育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认识和体会深刻,分析问题客观准确,对下一步工作的考虑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同时,委员们也对专项工作报告和加强廉政教育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会后,区人大监察司法委梳理汇总委员讨论意见,发函反馈区监委。区监委对意见建议全部采纳并作修改后报区人大监察司法委。8月17日,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调研报告分别进行审议。
二、区廉政教育工作成效
区监委自2018年1月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国家监委、市监委关于开展好廉政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依法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立足全局、整体谋划、全力推进,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工作。
(一)同向发力,推进廉政教育融入“三不”一体化
1.依托警示教育,强化“不敢腐”高压线。注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区监委充分运用反面案例“活教材”,组织处级领导干部旁听曹立仁案等案件庭审,拍摄《迷失与警醒》系列警示教育片,编撰《长宁区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等教育材料。同时,加大违法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和频次,点名道姓公开通报重要案件,健全完善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及时曝光等工作机制,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着力营造不敢腐的氛围。
2.依托法纪教育,强化“不能腐”制度防线。区监委坚持加强法纪教育,促进公职人员履职尽责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组织学习《宪法》、《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监督广大公职人员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对区域内每一起典型案件发现的问题,对标法纪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提出加强权力监督、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等要求,指导案发单位警示警醒、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
3.依托品牌打造,强化“不想腐”思想防线。区监委锲而不舍坚持每年在全区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期间组织新提任副处级干部、正科级干部聆听专题辅导报告。各处级部门根据统一部署,集中组织公职人员观警示教育基地,学习警示教育读本,观看警示教育片。同时,区监委联合区组织人事部门,将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在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副处级干部轮训班、区换届后新任正处职领导干部培训班等班次,均设置廉政教育课程,为各类干部讲好“上岗第一课”。
(二)健全机制,促进廉政教育规范落实制度化
1.深度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坚定不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明确本区各单位年度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形成班子“三张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一岗双责”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2.抓早抓实加强日常提醒教育。聚焦重点对象、关键节点开展日常提醒教育。面向重点群体对象,发放《监察法》等书籍,组织学习测评。每逢重要关键节点,制发廉政工作提示。比如,每年春节前夕在《长宁时报》等平台同步推出“致全区公职人员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公职人员守廉洁、过廉节。今年上半年,各街镇在居民区换届后,及时组织廉政教育,提高社区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此外,结合政治生态分析,各派驻组加强对驻在部门廉政教育的督促指导,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提醒。
3.健全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区监委探索运用多种廉政谈话方式,从小处着手,从日常抓起,从点滴严起,实施常态化“三必谈”,推动谈心谈话制度落实落地。重点岗位干部必谈,做到重点部门班子成员、新任科级干部必谈,引导和督促干部严明纪律要求、明确岗位职责;苗头倾向必谈,坚持早发现早教育,对公职人员日常在思想、生活、作风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防小;重要节点必谈,在疫情防控、换届、重大任务保障等工作中,提醒公职人员绷紧廉政弦,牢固构筑廉洁防线。
(三)培育宣传,助推廉政教育常态长效日常化
1.扎实推进廉政教育阵地建设。构建“1+10+N”廉政教育阵地格局(“1”为长宁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10”为街镇廉政教育微阵地,“N”为国企、居民区等各类微阵地)。长宁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以“筑起反腐倡廉的文化长城”为主题,展示长宁区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成果和特色亮点,剖析发生在区域内各类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教育引导广大公职人员牢记初心使命,严格廉洁从政,弘扬廉洁文化正能量。区各街镇将“廉”元素与党群服务中心、道路街区、绿地公园等公共空间有机融合,建设各具特色的廉政教育微阵地,切实打通廉政教育的“最后一公里”。居民区、国企等各类微阵地建设也在稳步推进中。
2.广泛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区监委持续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汇编、展示活动。2018年,以“传清正家风、养廉洁政风”为主题,联合区机关党工委、区妇联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将征集到的作品在“清风长宁”微信公众号上分期展播,并汇编成集向全区发放宣传。2019年,参与市监委《沪上历代名人廉政故事》整理创编。2020年,参加市监委组织的廉洁文化活动,荣获市监委颁发的优秀组织奖。2021年,组织区监委青年干部参加市监察系统“宣讲清廉故事,礼赞百年华诞”演讲交流活动,区监委机关荣获优秀组织奖。同时,区监委指导区各部门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创建,培育形成卫建委“信我——健康长宁”、教育局“廉洁文化进校园”、北新泾街道“月月廉”等活动品牌。
三、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做好廉政教育工作的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调研也收集了本区廉政教育工作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
1.廉政教育思考研究不够深入。2018年3月正式施行的《监察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这是对监委开展廉政教育工作的方针要求。目前我区廉政教育工作与派驻工作等结合还不够紧密,对于新发展阶段如何开展好廉政教育工作的系统化思考还需加强。
2.廉政教育制度体系不够完善。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系日趋完善。但我区廉政教育工作与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相关制度没有做到及时更新,存在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的情况,开展廉政教育工作的规定要求等有待进一步明确,廉政教育新发展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健全。
3.廉政教育内容形式不够丰富。面对公职人员所在单位与岗位性质的不同,廉政教育方式匹配度、灵活性还不够,效果需进一步凸显。当前开展廉政教育工作的形式,仍以专题报告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学习交流等传统形式为主,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入耳入脑创新的新媒体宣传方式相对较少,廉政教育形式有待拓展。
(二)加强廉政教育工作的建议
对标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家监委、市委、市人大、市监委和区委的最新要求,对进一步加强我区廉政教育工作,调研组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做好廉政教育工作的思想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旗帜,是做好新时代廉政教育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必须全面、科学、准确地学习领会,把握思想理论脉络和历史文化源流,掌握开展廉政教育的哲学方法和科学精神,确保监察工作和廉政教育行稳致远。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夺取压倒性胜利、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以及《监察法》等法纪要求,在结合职责学、与时俱进学、融会贯通学上下功夫,把稳把好把准廉政教育工作方向。要紧密结合巡视巡察、派驻监察、政治生态分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等工作,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切入点、针对性、效果评估等系统思考。
2.立足“三不”一体推进,进一步健全廉政教育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廉政教育融入“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明确廉政教育目标任务、重点内容、规定动作等。强化“不敢腐”的有力震慑,深入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及时梳理典型案例、新发案件,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强化“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和学习培训,将反腐与“防腐”结合,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相贯通,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督促全区各单位瞄准“痛点”、打通“堵点”、消除“盲点”。强化“不想腐”的思想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确保警钟长鸣、提醒常在、教育常新。通过“三不”融合协同,放大“三不”叠加效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3.强化履职担当,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工作实效。加大统筹区监委内设职能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将廉政教育贯穿监委工作全过程,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关键环节,形成廉政教育工作核心合力。不断创新廉政教育工作方式方法,扩大廉政教育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区分廉政教育受众层次的深度和广度,充分运用融媒体宣传理念,深入打造“线上+线下”廉政教育阵地建设,发动基层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在提升廉政教育的品质上积极探索、持续强化,不断增强廉政教育的穿透力和感染力。加强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廉政教育专项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专业监察队伍,使之成为我区廉政教育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