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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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常委会副主任潘敏主持会议,戴骅主任,宋嘉禾、夏利民、李飞、金可可副主任及委员共25人出席。副区长陈颖、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文波、区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新泾镇人大主席,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宪法宣誓;审查和批准了区政府2023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和通过了关于终止纪晓鹏同志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和通过了关于补选的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