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视窗

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本区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201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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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以及《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本市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督促和支持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进一步推动解决本区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重点内容
(一)检查我区食品安全“四大体系”建设情况。进一步推进我区完善街镇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诚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体系、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二)检查我区开展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政府加强对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公共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学校食堂等重点领域监管。
(三)检查我区创建市、区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镇活动情况。在巩固原有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创建一批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市、区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镇。
    三、执法检查方法
    坚持明查暗访,组织代表委员,对部分内容进行深入调研。按照市人大关于坚持市区联动机制要求,加强上下联动,同步开展检查或调研,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供推进食品安全法制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步骤
2月,区人大常委会教工委到区食安办及食品药品监督局调研。
3月,与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沟通,明确执法检查的目的、重点内容及检查方法。
4月,制定执法检查方案,由区人大常委会教工委提出执法检查的安排和建议。
5月,执法检查。组织代表对大型超市食品安全以及餐饮行业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集中开展执法检查。
6月,组织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五、组织领导
    此方案由区人大常委会教工委牵头实施,成立区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
长:陆继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徐振宇 区人大常委会教工委主任
员:
1、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
2、市、区人大代表
3、教工委委员
4、有关专家、领导
长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