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视窗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分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6-30
  • 点击数:20176

2021年5月至6月,按照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长宁区人大财经委在常委会副主任夏利民的带领下,根据重点检查内容、对口联系部门在贯彻固废法中的职责,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联系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深入到菜市场、大型超市等企业,采取“听、查、看、议”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对标对表,强化自查

按照市人大执法检查的建议分工,区人大财经委重点检查内容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第68条和第69条,即对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净菜上市等”和“包装物、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监管”的监管。此外对于“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发改委)以及财政支持和相关资金绩效管理(区财政局)也都提出一定的要求。据此,人大财经委与对口联系的区商务委、市场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希望各部门逐条对照,加强自查自纠,落实法定职责。同时按照常委会整理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形成自查报告。

二、严格要求,实地查看

6月10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利民率队赴美天太阳市场和龙之梦家乐福超市开始实地执法检查,部分人大代表参与,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陪同检查。检查组实地检查了美天太阳菜场的湿垃圾就地处理设备,了解处理流程及设备维护保养成本。2019年以来,区商务委引导九华集团美天副食品市场经营有限公司,按照区分减联办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菜市场安装湿垃圾就地处理设备,2019年在美天平塘等2家菜市场分别安装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2020年,在美天安顺等3家菜市场又安装3台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为今后菜市场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检查组又对美天菜市场的减塑工作进行实地核查,检查了菜场提供的可重复利用的马夹袋,了解市场塑料购物袋使用情况,使用各市场所配备的塑料簿膜薄片手持式测厚仪核查是否存在使用厚度在0.025mm以下的超薄塑料袋,并向摊贩询问是否存在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现象。

在龙之梦大型超市家乐福,检查组查看了超市里可降解生活用品以及环保商品的销量情况,查看供应的端午节节日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的情况。仔细询问了超市提供的散装生鲜食品一次性塑料袋使用情况,并前往超市大型操作间查看可回收垃圾的处理流程。

在视察过程中,区商务委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了全区标准化菜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等工作。

三、形成举措,加强整改

区人大财经委根据各部门自查以及实地执法检查,全面了解真实情况,广泛听取相对人和基层员工及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了法律实施情况

区商务委多措并举,大力推动菜市场内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组织净菜上市,禁止、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全区标准化菜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净菜上市”和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区市场监管局主要围绕《固废法》第68条第2款、第69条第1款和第105条、第106条相关内容履行职责,严格市场执法,开展了流通领域超薄塑料袋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堂食服务和餐饮外卖领域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开展了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检查等。新出台的《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第7条,鼓励企业践行绿色环保创新。区发改委以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作为重要抓手,从科学规划、制度创新、政策保障、系统管理等方面入手,长宁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率”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对本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出更高要求。2021年修订《长宁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时,进一步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支持范围。全面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起草并印发《2020年度长宁区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安排》,明确年度任务34项,分解落实到部门。区财政局围绕固废管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原则,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经费及制度的保障工作。针对《固废法》第95条统筹财力,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投入,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等提供资金保障;针对《固废法》第95加强固废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固废法》第100条,引导供应商减少商品过度包装,鼓励产品综合利用重复利用。

 四、着眼未来,提出建议

通过执法检查,区人大财经委反馈各联系部门要以《固废法》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固废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固废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就具体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政府及各级相关部门进一步着眼于商品过度包装和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执法检查等难点问题,严格按照检查组反馈意见和要求,落实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增强执法检查的监督实效,持续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高度重视投诉举报等线索处置,坚持“有件必处置、件件有落实”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置相关投诉举报违法线索。三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区商务委和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及时相互反馈通报有关情况,如要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上海市商务领域违法行为线索移交与执法协作办法》要求,要对商务部门移交的违法行为线索及时开展核查和行政处罚。市场部门在处理自行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和案件调查时,认为需要商务部门提供协助的,也应当函告同级商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