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决定:接受米振荣同志辞去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