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公告

长宁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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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12 月 20 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常委会主任戴骅主持会议,宋嘉禾、夏利民、李飞、潘敏、金可可副主任及委员共 26 人出席。副区长陆浩,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负责人,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新泾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
    会议共进行了十项议程:
    一、审议和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宪法宣誓。
    二、补选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建议补选侯继军等同志为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的通知》(沪会办〔2023〕103 号)的要求,会议审议了《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侯继军等同志为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经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选举,补选侯继军、王志清、张华等三位同志为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听取区政府关于 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初步审查情况和意见(书面)。
    四、听取区政府关于 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初步审查情况和意见(书面)。
    五、听取长宁区为民办实事项目 2023 年完成情况和 2024 年建议2项目征集情况(书面)。
    六、审议、通过关于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七、听取和审议关于 2023 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各街道、镇人大工作机构 2023 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九、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十、讨论、决定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全文请下载后阅读)


附件:2023公报(17次常委会) 网络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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