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公告

长宁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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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26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常委会副主任潘敏主持会议,戴骅主任,宋嘉禾、金可可副主任及委员共24人出席。副区长顾洁燕,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黄庆伟、区检察院检察长朱文波,区法院负责人,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新泾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
    会议共进行了八项议程: 
    一、审查和批准区政府2024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情况的报告(书面);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书面);
    五、审议和通过关于终止部分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
    六、审议和通过关于补选的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七、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八、审议和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宪法宣誓。


附件:2024公报(24次常委会) 网络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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