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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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宁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今年8月,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区监委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专项工作报告。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区人大监察司法委按照全国人大开展监督监察工作有关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规范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以及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工作要求,经与区监委进行充分沟通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纪委监委党的政治机关属性,进一步推动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全覆盖。通过本次专项监督,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体系,全面了解本区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成绩,紧扣重点、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从人大工作角度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的有机统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调研组,由区人大常委会李飞副主任担任组长,区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担任副组长,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司法委成员、区人大代表参加专项监督调研活动。名单如下:
组 长:
李 飞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
汪玉萍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区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人选
成 员:
陈 刚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法制委委员、 上海九洲丰泽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习赟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法制委委员、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李更生 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党委书记
张 劼 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上海先行民商调解中心主任
张雅玉 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上海市长宁区雅玉党群工作事务所负责人
傅 平 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上海市新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赵行明 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朱永明 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上海愚园坊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卓越强 区人大代表、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余旭波 区人大代表、北新泾街道北翟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区监委特约监察员
龚文豪 区人大代表、上海电力医院党群工作部副主任(负责工作)、行政党支部书记(兼)、区监委特约监察员
三、监督内容和方法
(一)监督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全面了解本区开展廉政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等,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准备。
(二)工作方法
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走访基层、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了解区监委开展廉政教育工作的情况,听取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有关专业人士对开展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
5月上中旬,在学习领会全国人大监督监察工作有关精神和中纪委、国家监委《指导意见》以及市人大开展对监委专项工作监督要求的基础上,与区监委进行充分沟通,在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协作分工、调研内容等方面形成共识。
(二)召开启动会
拟于7月初召开专项监督启动会,听取区监委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三)开展集中调研
7月上旬,结合区监委工作安排,召开座谈会,调研区法院、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绿化市容局、周桥街道和九华集团等六家单位开展廉政教育工作的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建议等。
7月中下旬,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项监督调研组成员赴区廉政教育基地等实地调研了解本区廉政教育工作情况,为讨论审议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作好准备。
过程中,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做好起草监督调研报告的准备工作。
(四)对专项工作报告初稿征求意见
7月中下旬,区监委在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专项工作报告初稿提交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征询意见。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反馈区监委。
(五)完成专项监督调研报告
7月下旬,区监委办公室将专项工作报告正式稿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监察司法委修改完成监督调研报告,并征求区监委的意见
(六)审议相关报告
8月上旬,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区监委的专项工作报告和监察司法委的监督调研报告,并做好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的组织保障工作。
8月中下旬,将专项工作报告和监督调研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并做好常委会审议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组织保障工作。
8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文送区监委办公室。
(七)跟踪监督
9月至11月,跟踪区监委及相关部门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收到区监委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后,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五、宣传报道
鉴于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和保密性质,在与区监委沟通后,适时报道专项监督工作及本区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