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五城市市辖区人大工作研讨会第35次会议

与时俱进 不断创新人大代表工作水平

  • 发布日期:200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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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根基。在新形势下如何与时俱进,开创性地做好代表工作,使人大代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索的问题。本文从加强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代表素质、创新工作方式等方面入手,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行粗浅探讨,不足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一、加强基础建设是提高代表工作水平的根本前提
江泽民同志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精辟阐明基础建设的重要性。代表工作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只有加强基础建设,切实做好代表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因此,区人大常委会必须十分注重代表工作的基础建设,着重抓好两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基层基础建设——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目前,许多区人大常委会都在街道建立了人大代表工作机构(有的称为“代表工作室”;有的称为“人大工作委员会”),这些机构均配备有负责人和专(兼)职工作人员,职责和任务明确,办公场地和经费落实。街道代表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联系、服务代表的作用,按照工作有计划、活动有内容、事后有总结的要求,以活动有专题、有深度、有实效为目的,围绕本行政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开展视察、执法检查、酝酿代表议案和建议等活动。实践表明,在街道设立代表工作机构很有必要,作用也很明显,为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为代表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保障。
二是抓好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建设——代表工作。常委会应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代表工作,主要领导也亲自过问,其他领导积极参与,切实加强对代表工作的领导。常委会制定年度代表工作意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抓落实。通过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工作会议,交流经验,研讨工作,推广典型,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各工委会委员的构成要以人大代表为主,工委会通过组织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专长和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相对固定联系若干名代表,听取代表的意见,不断改进代表工作。常委会机关要形成既有代表工作部门主管,又有各工作委员会共同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与各代表联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制度建设是提高代表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仅需要确定符合实际的代表工作思路,而且需要通过完善代表工作的运行机制,从各方面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因此,必须努力实现代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提供制度保障。
首先,健全领导机制。越秀区形成了常委会要有一名党组副书记具体分管代表工作,各街代表联组组长要由街党工委书记担任,代表工作室的负责人也由街党工委副书记或街办事处副主任担任的领导机制。常委会要认真抓好每一项代表工作,尤其在制定代表活动计划时注意突出重点,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围绕关系市、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去进行筹划,力求发挥好指导、协调和服务的作用,强调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努力把代表联组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其次,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代表公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和选民、代表联系选民、代表接访选民、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视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代表工作会议、代表学习培训、代表向选民述职等行之有效的代表工作制度。为有效推进代表工作、促进代表作用的发挥提供保障。
最后,健全联系网络。在常委会联系代表方面,常委会领导实行分片包干,确定重点联系的代表联组,及时了解和掌握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常委会委员分工联系本会各工委会及其本人所在的代表联组,参与相关活动,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对口联系代表,及时听取和转达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代表联系选民方面,采用每月固定代表接访选民日、轮流安排若干代表每周半天接访选民、分片包干走访选民、每季召开一次选民座谈会、每月一次走访选民等多种联系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
三、提高代表素质是提高代表工作水平的关键环节
提高代表素质,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重大课题。常委会要把提高代表素质作为提高代表工作水平的关键环节,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职务培训。为保证代表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可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代表职务培训活动。例如,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政治理论、人大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知识;每次常委会会议后举办一次法律知识讲座;定期组织代表参加形势报告、人大业务讲座;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计算机培训学习;每年组织常委会委员外出参观学习;各代表联组结合代表活动的内容组织代表学习相关法律和知识。通过这些培训活动,帮助代表提高依法执行职务的水平和能力。
(二)实施有效监督。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建立和健全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机制,是保证代表正确行使职权的重要环节,实行代表公示制度、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是行之有效的方法。通过代表公示,广大选民对代表知人、知名、知情。通过开展向选民述职,代表面对面地向选民报告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接受选民的评议,并根据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相应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可进一步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扩大代表的社会影响,促进代表作用的发挥,也为代表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提供履职资讯。知情知政对代表发挥作用有着重要的参谋、指导和交流作用。常委会要为代表知情知政、扩充信息视野提供服务和保障。一方面向代表及时通报政情及本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另一方面,为代表订阅民主法制、人大制度、经济社会知识、现代科学知识等学习资料,为代表多方位地获取知识和信息、提高素质创造条件。
四、创新工作方式是提高代表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
组织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是代表工作的核心内容。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最根本的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树立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观念,以“专题、小型、深入、实效”为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以代表工作的不断创新推动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更多的用武之地。
(一)精心组织,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提供服务和保障。从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让代表满意出发,坚持全心全意为代表服务的宗旨,对每一次代表活动的计划、安排、组织、宣传、服务等各个环节都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落实,保证服务质量。要做到活动前多征求代表意见,选好题,搞好调查研究,摸好底,做好各种准备;活动中严密组织,及时协调,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活动后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跟踪检查,抓好落实。
(二)形式多样,活动注重实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本地区社会经济中的重大事项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的放矢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及时向“一府两院”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督促整改。组成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织代表检查、监督本地区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督促“一府两院”及时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听取汇报、与承办单位座谈、实地视察、跟踪检查办理情况等有效措施,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推进问题的解决。采用定期、定点接访选民、走访选民、上街设点接访群众等形式,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经过努力,越秀区人大以落实“三项制度”为平台,建立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机制。《代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由此可见,代表联系选民,是了解社情民意、知情督政、依法履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
第一,以人大代表工作室促进代表履职。越秀区共有348名区人大代表,分成22个街道联组,其中人数最多的有21名代表。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代表法”做好区人大代表工作,为代表履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创造条件,越秀区各街道均设立了人大代表工作室,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使代表更好地倾听民声、了解民意、体察民情,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以“三项制度”增进代表活动实效。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群众的三项制度,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一是代表公示制。把代表的相片、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代表工作室的电话、代表接访选民的时间及地点,向选民群众公开,选民可通过代表工作室约见代表,当面向代表反映问题和诉求,有利于选民对代表的监督。二是代表定期轮值接待选民群众来访制度。全区以联组为单位制订本年度代表轮值接访选民计划,做到“三定”,即定时、定点、定人接访选民。三是代表固定联系若干选民制度。让每位代表固定联系2至3名选民,听取他们对本区各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项制度”自推行以来成效明显,深受代表与群众的欢迎,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代表的责任感,调动代表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
第三,以多样化的方式发挥代表作用。围绕中心工作组织代表活动,开展集中视察和统一接访选民群众活动,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首先,以街道人大代表联组为单位,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统一接访选民群众活动。接访日前在各社区张贴公告,并在区人大信息网发布信息,公布接访时间、地点、内容。统一接访日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由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答复选民和向有关代表反馈。常委会和区政府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建议的办理,要求对合理的建议要采纳;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选民解释清楚。其次,集中视察重点围绕热点和难点问题如城市管理、社区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问题开展。通过集中视察和统一接访,使代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了解和掌握了社情民意,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更有针对性和建设性。
(三)市和区两级代表联动,积极发挥作用。为了便于市和区代表沟通情况、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发挥联动作用,在把区选举产生的市代表编成联组和小组开展活动的同时,还可把市代表分别编到各街代表联组,建立固定的联系,邀请市代表参加街代表联组的有关活动。这样既有利于市代表与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接受监督,又有利于市和区两级代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挥联动作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进市和区的各项工作。市、区代表还可联合开展专题调研,为促进市和区经济建设、社区环境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起到积极的作用,为市和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总之,人大代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这一权力的最终目的,在于维护和实现人民的利益,当好人民权利的代表者、维护者、体现者。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党和人民对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寄予很高期望,对人大代表的要求也更高。只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好巩固、完善和发展,才能开拓创新,在发展中前进,在前进中发展。我们要进一步探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和新途径,使人大代表在广州市和越秀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出新的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