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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到长宁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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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自颁布实施以来,长宁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要求,以落实《固废法》为契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常态长效基础上继续精耕细作、智慧管理、提质增效。

5月12日下午,由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崔明华带队,针对长宁区贯彻落实《固废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委常委、副区长岑福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敏,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运中心、虹桥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执法检查组观看了长宁区垃圾分类工作汇报片,并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长宁区委常委、副区长岑福康代表长宁区政府汇报了《固废法》贯彻落实情况及后续计划安排。

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事务管理中心绿色低碳发展科副科长江枫围绕四分类垃圾流量流向管理、控制指标、干湿比例、各区分类实效及设施运行情况四个方面,汇报了生活垃圾全程管控系统工作情况。

长宁区绿化市容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卫峰围绕“长宁区生活垃圾智管平台”六个维度工作情况,重点汇报了垃圾预约式清运、站牌式清运的运作模式,以及车辆动态实时管控、垃圾分类第三方实效检查评价情况。

虹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栋围绕街道端生活垃圾分类“一网统管”工作情况,重点汇报了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市民诉求服务处理、“管执联动”工作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听取情况汇报后,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固废法》贯彻落实、如何突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亮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崔明华主任对长宁区进一步贯彻落实《固废法》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固废法》宣贯工作。要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宣贯重点,让重点人群及时准确掌握《固废法》的主要精神和要求。二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以《固废法》执法检查为契机,通过完善机制、制度建设解决重难点问题,持续巩固执法检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