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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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
长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通过。
任命:
沈建坤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卫晓蓓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娄嬿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顾杨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杨焕林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章晓琴同志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的法律职务;
卫晓蓓同志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的法律职务;
顾杨同志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的法律职务;
刘彬华同志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的法律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