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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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
长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审议通过:
任命董隽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任命朱浩然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邓鑫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赵琛琛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任命顾颖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任命徐莉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李志斌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董隽同志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的法律职务;
免去顾颖同志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的法律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