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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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罗士俊编号:14205

民族:汉选区:86选区

党派:中共

代表组:虹桥街道代表组

代表联络室地址:虹桥路1155号代表联络室电话:22850847

关于区十四届五次人代会期间第014号书面意见

      在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中,长宁区政府对毗邻延安西路高架的虹梅路3818弄的房子实施了“平改坡综合改造”。在3818弄的房子中间,夹杂着虹梅路3800弄3幢房子。这3幢房子是商品房。其中沿街的一幢已由街道在2006年实施了“平改坡”。3818弄和3888弄虽然是2个门号,但是它们实际上是在同一个院子。其他房子都“平改坡”了,只有夹在中间的2幢“商品房”不改造,造成了整个大院不协调。请区有关部门考虑能予以解决


回复内容:
    以改善居民生活、美化城市环境为目地的多层住宅平改坡始于1999年。由于我区的独特地理位置,全市的试点工作从我区位于延安西路、凯旋路口的三幢房屋开始。2002年起平改坡工程更以全市每年1000幢的速度增加,长宁区的改造也逐步由高架、轻轨沿线向住宅区纵深发展,先后改造多个住宅小区。改造得到了居民们的普遍赞誉,同时也为改善城市环境作出了贡献。2008年区政府提出了2008-2011年长宁区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计划,计划通过4年的改造,使得长宁区230万旧居住小区的居住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代表建议中所提到的虹梅路3800弄2幢楼实施平改坡的建议与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实施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的工作计划是相一致的。包括:平改坡、内外墙整修、公用部位整修、二次供水改造、下水管道及部分路面改造等。改造将遵循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房屋改造须征询房屋业主2/3以上同意,该征询工作由街道牵头,业主委员会负责,无业主委员会的由居委会负责。   二、根据房屋实际损坏程度,制定房屋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向小区业主公示,该工作由我局负责;   三、根据确定的房屋综合整治方案确定改造所需资金,并根据年度长宁区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资金筹措原则筹措改造资金,其中须业主委员会在小区维修基金中筹措部分改造资金,具体资金比例待计划下达后确定;   四、根据改造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公开招投标并确定工程施工单位,全面实施改造;   五、改造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实施长效管理。   据悉,区房地局已与虹桥街道办事处共同于2009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