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区域内供电设施周边环境的建议(区第十七届一次会期意见代表建议第050号)
背景: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变电站周边区域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停放车辆。而在日常调研过程中,区域内部分变电站周边存在乱停放、被占用等多种情况。以金钟路789号为例(如下图),部分车辆不仅设置了活动桩,还占用了人行道空间,还容易引发安全隐患。
问题和分析:
变电站周边管理的乱象,一方面是内部管理的漏洞,另一方面也是外部监督的缺失。部分车辆长期停放在“禁止标识”下,不仅是对政府管理权威的挑战,也会造成人民群众对社会公信力的怀疑,不利于城市的管理,也对长宁区全国文明城区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建议:
由区绿化市容管理局联合区内变电站管理单位、交巡警支队,进行专项联合整治,限期进行自查自纠,在必要的区域设置电子警察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制定长期巡查机制,确保整顿效果能够长效。
回复内容:
尊敬的辛嘉平代表: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区域内供电设施周边环境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上海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电站包括电缆沟都属于电力线路设施保护范围。相关条款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内,禁止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有害化学物品或者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结合代表提供的信息,我局对区内供电设施进行了实地调研,发现部分点位周边存在乱停车及堆物等情形。针对上述情况,经征询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及各街镇、临空办、临空公司意见,各相关单位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举措:
一、加强巡查
各属地街镇进一步加大辖区内供电设施周边的巡查力度,结合一网统管智能应用平台及时发现乱停车、堆物等问题,及时向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进行反馈。
二、强化管理
对变电站等供电设施周边道路车辆“乱停放”的整治工作,一直是区交警部门的日常管理重点之一。以建议中提到的金钟路789 号变电站为例,现场已安装护栏及红白杆设施,并叠加了“电子警察”监管措施。同时,交警部门将结合日常执勤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辖区变电站周边“乱停放”等情况的发现、查处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畅通、整洁。
三、加强联动
由街道不定期牵头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做到有违必罚、有责必追,形成管执联动闭环管理。
四、提升硬件
针对电站等供电设施,由行业管理部门、属地街镇会同电站管理单位,结合现场情况,合理设置隔离装置,阻止违停现象发生。
五、聚焦重点
针对区内车辆乱停放等情况严重的供电设施点位,由属地街镇增派工作人员进行点位值守,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另外,针对代表在见面过程中提出的其他的企业发展相关诉求,我局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在后续管理、审批等工作中加强对接,努力做到主动服务、积极协调,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感谢您对绿化市容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竭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整洁、有序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