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食堂的持续发展(区第十七届三次会期意见代表建议第002号)
现状:目前各街镇在相对的地区开设了便民的社区食堂,从供应的花 色品种,服务态度到店内装修、面积等都十分到位,极大方便了附近的居民,尤其是老年人,宾客盈门。
建议:1、继续加强和完善此类食堂的管理和运作机制,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区治理等。
2、建立菜品质量保证及监督体系。构建货源定点关系,以及菜品操作卫生制度。
3、社区食堂应为非盈利单位,但必须着眼于能持续经营,因而必须保持财务平衡。为此菜品价格对顾客实行区别对待:(1)老人价格打折,现已实施;(2)对社区居民,平价;(3)非以上两种的顾客,市场价。
总之,社区食堂是新时代条件下的一种回归,更是一种创新,值得探索。
回复内容:
王伟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食堂的持续发展》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宁区是深度老龄化程度较高的中心城区,截止2022年底,全区户籍老年人口23.11万人,占户籍人口的40.2%,高于全市平均水平;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3.92万人,占户籍老年人口的17%。近年来,长宁区民政局积极主动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实际,依托第二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优秀地区和全国首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等试点契机,以解决高龄、独居、纯老家庭以及生活需要照料的老年群体日常用餐难问题为宗旨,每年推进建设老年助餐场所,切实提升老年助餐服务供给。
一是持续健全助餐网点布局。长宁区社区食堂的设立采用“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源相结合、就近便利和网格分布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抓好“两头”布点到位,加大供餐能力同时提升个性化菜品选择。以为老服务综合体为支撑,“长者食堂”服务对象以老年人为主,可适当兼顾其他人群,降低运营成本。同时鼓励社会餐饮企业加盟“长者餐桌”,为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品种多样的老年餐引导养老机构向社区开展延伸服务。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和部分民营养老机构向社区开放助餐、助浴、日托等服务功能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嵌入式养老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物业公司等社会力量利用社区闲置设施(比如物业用房)改造成社区小型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助餐服务、喘息式服务等。
二是强化老年助餐政策支撑。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提升长宁区老年助餐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提升补贴的精准性,扩大助餐补贴对象覆盖面。在对低保、低收入老年人分别给予助餐补贴外的基础上,还为在助餐点、长者食堂使用敬老卡就餐(送餐)的本区户籍老人给予助餐补贴,并对加盟“长者餐桌”和移动式助餐服务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建设与运营补贴。
三是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社区食堂开展定期检查。 加大对社区食堂的环境、加工操作环节和价格进行检查,并对供应的食品质量加强监督抽检频次,压实对社区食堂和养老助餐点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安全的就餐环境。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推进社区食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加大社区食堂“明厨亮灶”的推广力度,鼓励食堂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手段,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感谢您对长宁区社区食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充分借鉴建议内容,持续提升社区食堂服务能级,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更有温度、贴心的助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