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小区加装电梯的后续维保问题(区第十七届三次会期意见代表建议第008号)
电梯加装后,建议绿化市容局对于绿化补偿问题是否可以更加精细化的测评,要考虑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不仅仅计算地面绿化面积,而是多维度的进行测算,从而做出更为科学的评估报告。
回复内容:
尊敬的朱滕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小区加装电梯的后续维保问题》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绿化管理部门在处理居住区绿化调整时碰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加装电梯后绿化补偿问题就是其中之一。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可结合居住区实际,通过增加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建成绿地上所建的棚架绿化不纳入折算)、垂直绿化形式以平衡绿化总量,其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五可折算为地面绿地面积,且与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同步完成。新修订的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今后绿化补偿方案提供了更多途径。我们将在具体工作中予以指导,共同推动加梯工作。
感谢您对绿化市容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竭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优美,舒心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