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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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任洁编号:17061

民族:选区:27选区

党派:无党派

代表组:华阳路街道代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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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台长宁区高端人才公租房支持激励政策的建议(区第十七届三次会期意见代表建议第016号)

长宁区在“十四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打造更富创造力的智慧之城。创造力的源头是人才,特别是年轻的科研人才,而博士后是此类人才的典型代表。 博士后是选择未来进行科研创新研究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在正式成为高校或科研院所的职工之前,进一步深化自身独立研究创新能力的一个锻炼期,一般从入站到出站为2-3年的时间。博士后群体是极具创新力的一个群体,是未来高层次创新人才的蓄水池,因此是近年来各高校与科研院所争相抢夺的人才。上海市也专门设立了“超级博士后”等激励计划以期实现集聚和留用这些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目前,长宁区还没有针对博士后这个群体的激励政策。 上海市已有支持出站的博士后及家庭成员的落户政策,在上海市“超级博士后”、用人单位的特殊津贴等激励政策支持下,博士后的工资普遍会比同年龄段正式员工的工资要高。大部分博士后的年薪为25-35万,而应届博士生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职工的工资不到这个数字的一半。目前,他们仍然面临的是住房问题和未来买房的首付款问题。如果区政府可以出台针对博士后群体的租房支持政策,设立针对博士后群体的公租房房源,让他们通过博士后的2-3年期间的工资积累,配合其他的首套房政策,在博士后出站后不久他们就能具备购房能力,则可以有效的把让博士后留在长宁的这一后顾之忧给解决掉。 具体而言,区政府针对博士后的租房支持政策,可以通过博士后个人或者通过用人单位作为主体向区政府进行申请,每年对政策获利人进行资质审核,可以设置每人获得公租房累积年限不超过6年,该6年从博士后入站开始算起,出站后仅还留在用人单位进行科研工作的方可继续享受该福利。

回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长宁区高端人才公租房支持激励政策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长宁人才的关心、对长宁人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们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一直以来,长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制定并实施了《长宁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开展了一系列服务人才发展的活动,努力使各类优秀人才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事业能出彩。 一、长宁区人才安居工程有关情况介绍 近年来,长宁区坚持多措并举,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一是实施优秀人才租房补贴政策,近3年来已累计投入资金19亿元惠及优秀人才11万余人次。二是区筹公共租赁住房拿出一定比例优先配租,已建成“晨”字系列等14个公租房项目,可供房源1900余套,其中1200套优先配租给人才使用,惠及人才7000余人次。三是实施留学回国人才租住人才公寓专项支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留学人才提供最长12个月、最高45万元的租金补贴。专项支持政策取消了人才同单位绑定的做法,无论是否在长宁工作、无论是否有工作、即使仍然在海外,都可以进行申请。截至目前,已安排入住390余人,拼多多、博世、携程、联合利华等重点企业通过该政策,已成功引进110余名海外优秀人才。四是给予高层次人才安家贴。对经认定的高峰人才提供每月最高1万元租房补贴,并提供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购房补贴。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人才层次,分别给予A类50万元、B类30万元、C类1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用于购房、租房及其他改善生活居住条件等用途。在申请途径上更加便利,区筹公租房通过一网通办可网上提交申请;留学生公寓可通过长宁App和虹桥人社荟微信号,网上提交申请、网上预约房源,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做到了全程不见面办理。 二、长宁区关于博士后人才的有关政策 为加快推进长宁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建设,不断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博士后创新科研项目与区域产业发展融合,长宁区于2020年制定出台了《长宁区鼓励和促进博士后研发工作实施细则》,给予设站单位和在站博士后给予一定的资助:一是鼓励和支持本区园区、企业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本区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园区或企业(单位),根据工作站规模和研发项目内容等综合情况,给予20万元的资金资助,分两次拨付,初期资助15万元,中期评估合格后再资助5万元。二是优先支持本区园区、企业(单位)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区人社局在企业申报过程中将给予政策指导和跟踪服务。本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功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40万元的工作站建设和运行经费资助。三是对于本区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进的博士后研发人员,根据参与的研发项目期限不同,给予资金资助每年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四是对引进或留用出站博士后研发人员,并与之签订两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用人企业(单位),给予一次性15万元激励。 三、关于博士后人才的安居问题 关于博士后人才的安居问题,可以从3个方面来缓解。一是优秀人才租房补贴。下一步,我们将优化完善优秀人才租房补贴政策,实施层次化、差异化的补贴标准,高端人才的补贴标准会相应提升。二是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期间,上海市将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长宁区“十四五”期间计划筹措15000套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在本市合法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在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并优先供应给经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点企业、重点人才。同时,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最长租赁年限,满足准入条件即可续租,博士后等高端人才若公租房租赁已达六年,无法续租公租房且暂无购房能力,可选择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年内将有临空 9-1租赁住房项目、虹桥人才公寓项目等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供应,约2000余套房源,着力保障重点企业及高端人才住房需求。三是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对于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经认定后,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安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