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快区域保障租赁住房建设的建议(区第十七届三次会期意见代表建议第030号)
背景:
2021年12月15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在本市新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集中开工活动中指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从供给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上海更好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城市吸引力、软实力和竞争力。”
根据政府规划,“十四五”期间,上海计划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到“十四五”末,全市将累计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以上,其中40万套(间)左右形成供应。
“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在1月份就已经被住建部列为了2022年的工作重点。而人才公寓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当前各地加快供给、促进保障的一大看点。
当前城市经济发展的第一核心要素就是人才。如何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关键要素在于解决人才的基本需求。在这些需求中,人才公寓的质量和供应量,是当前政府要考量的重要事项。
问题与分析:
长宁区的租赁住房工作从最初开始推行的基础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到补齐租赁市场短板而发展的市场化租赁住房,再到目前最新实施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从我区针对留学回国人员人才公寓专项支持政策来看,总额最高达4.5万元的高额住房补贴,解决了海外留学人才回国过渡期间的“安居”问题。但是相对应的,区域内是否有足够的可满足高端人才对于交通、品质、品牌、环境等多方面需求的人才公寓,也摆在了大家面前。
建议:
【1】持续发展不同规模、不同品级的租赁住房项目,既要保障基础人才,又要满足高端人才,为各年龄段、各行各业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2】聚焦核心人才集聚区,进一步挖掘闲置土地潜力,提高综合利用率,尤其是东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提高市场供应量的同时,形成竞争;
【3】鼓励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经营人才保障住房。对有意参与建设的民营企业,进行窗口指导;
推进本区租赁住房发展之路任重而道远,租赁住房的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也关系到国家长远规划的顺利实施。全力打造“安居宜居在长宁”的租赁住房项目,要始终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在“实”字上下功夫,调动多方力量积极参与租赁住房的建设发展工作,打造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供给体系,分层分级保障各类人才,努力为群众解决住房问题。
回复内容:
辛嘉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快城区保障租赁住房建设”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政府关于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决策部署,把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我区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在“十四五”期间,我区将继续攻坚克难筹措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增加租赁住房供给,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通过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补齐租赁住房市场短板,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效促进本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建设发展的重点任务,在全区累计建设筹措15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截止至2022年年底,我区已建设筹措9000余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我区将坚定不移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新增筹措1400余套。
二、房源现状
长宁区完成纳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中,以市属区属国资国企为主,充分发挥国资国企“压舱石”作用,稳定长宁租赁市场基础;另有部分央企、民企参与,积极发挥各类企业“助推器”作用,打造长宁租赁市场活力。根据项目客群不同,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满足各种收入,不同类型的人才租住。
三、政策支持
长宁区支持各类社会存量资源参与发展,围绕本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发展契机,积极梳理和盘活存量资源,支持各类社会主体通过城市更新等方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重点聚焦闲置办公楼宇、低效酒店等房屋,结合老旧商业办公更新改造、提升园区配套等工作,探索存量资源盘活利用的有效路径,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完善区域职住平衡与产城融合。
对于有意向新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事业及产业园区等,持续给予规划土地政策支持。按照中央资金补贴及金融财税相关政策要求,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予以资金补助。对完成纳管本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非居住用地上新建、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有线电视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在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资产安全和规范运行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参与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基础资产的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REITs)试点工作。
四、工作举措
长宁区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通过区政府专题会议,成立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推进办,并由区房管局牵头,会同各相关职能单位,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长宁区“十四五”期间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行动计划》。按照该行动计划,会同区国资委、规划资源局、建管委及东虹办等重点职能单位排定年度重点项目清单,按照项目名称、工作节点、主责单位、配合单位等内容进行分解,明确工作计划,细化责任内容,进一步推动本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工作。
同时,多措并举持续拓宽筹措渠道,做好房源筹措工作。继续按照四个“一批”,探索本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新道路:一是结合我区“城市更新战略”,在有条件区域改建筹措一批;二是梳理现有存量、低效使用的商务楼、园区、宾馆等资源,通过相关项目转化筹措一批;三是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引导市场化租赁房纳管筹措一批;四是通过调规、增容等方式配建、新建筹措一批。
后续,将持续加强本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推进小组工作机制,统筹指导本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各单位应凝心聚力,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加快各项目建设和房源供给进度,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及企业服务工作,从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做到提前介入,建设实施阶段全程跟踪参与,供后运营阶段做好指导监督,为完成本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保驾护航。另外,根据我区部分商务区国土空间中近期规划,商务区将以塑造“产城融合、魅力宜居的国际化城区”为目标,围绕商务区人群需求,优化租住房供应体系,加强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引入,推进高品质国际社区建设。长宁区将持续打造品种多样、层次丰富的各类保障性租赁住房,从“一张床”到“一间房”再到“一套房”,分级分层保障各行各业的人才安居宜居乐居在长宁,持续打造各类人才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