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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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高峰编号:17128

民族:选区:46选区

党派:中共党员

代表组:新华路街道代表组

代表联络室地址:法华镇路479号代表联络室电话:62946437

关于解决社区治理中一些制约业委会作用发挥的难点问题的建议(区第十七届五次会期意见代表建议第103号)

社区治理中业委会的作用至关重要,它是居委会和居民之间的重要纽带,是人民城市理念下社区治理中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作用的重要单元。 随着长宁区社区基层治理的不断深入推进,一些制约业委会作用发挥的难点问题逐步凸显: 1)业委会组建难,随着社区发展,社区居民的界定需要重新界定,限定产证业主具备业委会参选资格已经影响到业委会的组建。 2)业委会无法确立法人地位,办不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号),居民自主管理无法规范操作。 3)业委会的权限不够,无法查阅物业公司财务账册、小区档案、居民联系电话等,监督、自主管理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 4)业委会的专业能力不够,缺少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支撑。 建议: (1)在政策和立法上予以推动; (2)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破解难题; (3)相关部门为业委会提供专业培训和专业人员支持 从多个方面入手,为业委会在社区治理中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回复内容:
   高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社区治理中一些制约业委会作用发挥的难点问题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业委会作为基层治理重要一环、“三驾马车”协调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作情况与广大居民的居住感受息息相关,指导业主委员会开展物业管理、引导居民合理使用维修资金、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一直是我区的工作目标。为实现建立完善政府监管、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四位一体的治理格局,确保小区日常管理规范有序,我局一直秉承市、区有关社区治理、行业管理等工作精神与要求,根据国家和上海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指导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其他物业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针对您在代表建议中提出的制约业委会作用发挥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深化党建引领,提升社区治理能效 长宁区始终坚持党建,按照“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的原则,实施物业服务提质计划和业委会能力提升计划“两大计划”,提升社区综合治理能效方面进一步显现。一是党建引领业委会更加有力,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中已成立3个党支部、310个党的工作小组;二是社区居委会融入业委会更加紧密,推行43个居委会成员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和7个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执行秘书;三是业委会运行更规范,完成398个业委会规范化评价,达标率100%,完成30个业委会换届审计;四是区域化物业管理逐步拓展,推进相邻小微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合并或管理归并11个,实现区域内资源统筹共享共用,降本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聚焦红色创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为持续巩固党建引领物业治理的工作成果,长宁区不断优化红色创评和复评指标体系,深入开展“老红色”的复评和+进一步拓展“新红色”的创评工作。一是开展红色业委会创建评选,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优化“基本标准、推荐标准、创新标准”,提高创建品质,增强创建工作的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经过三年的创建积累,已累计创建10个红色示范业委会,逐步形成了“广泛宣传、对标看齐、主动创建”的有效机制,提升了红色创建质量;二是举办红色物业大讲堂,分享党建先进经验。结合“凝聚力工程”建设30周年契机,于2023年11月联合区委组织部共同举办“红色物业初心讲堂”主题论坛,邀请了示范物业企业和示范业委会、居委会先进代表以及专家教授进行基层治理案例分享、经验总结,并在会上发布新版创建标准,推广红色创评成果。 三、着力行业服务,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 为全面提升业委会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一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物业企业和业委会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及维修资金、公共收益使用管理政策法规培训。2023年6月,我局联合区委党建办在新长宁教育培训中心组织举办了长宁区党建引领物业治理专题培训示范班,通过“主会场+分会场”的方式同步授课,对全区600余名业委会主任、党组织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是区层面首次面向全区业委会主任、党组织负责人开展示范培训,培训通过专题报告、案例教学、实用技能培训、现场教学等教学方式,增强业委会工作能力素养;二是挂钩街镇年度物业管理业务考核,要求完成业委会委员任前培训全覆盖,并对辖区内业委会开展年度物业管理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业委会规范化运作水平。 四、加强政策指导,推动社区自治共治 为进一步发挥居委会在业主自治管理中的作用,夯实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方面的事先筹划、事中指导、事后监管责任。我局完成《居民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指导手册》编制工作,封装成册分发给各街镇,为居委会在业主大会、业委会指导工作中提供指引。 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推动业委会建设和加强业委会履职能力: 一、依章照规,多方合力推进基层治理 一是持续加强业委会内部建设。各街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指导业委会按规办事、依法主张权益,解决和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学习和研究各类法律法规,守住法律底线是一切的前提。指导业委会建立完善的内部工作制度,依据小区约定规范履职;二是加强业委会人选把关。根据《长宁区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织对业委会人选审核把关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全面把好人选“五关”,推荐符合条件的居民区“两委”委员、党员骨干、团青骨干、楼组长、群众活动团队负责人等,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委会,进一步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推动小区依法依约开展各项物业管理工作。 二、多方参与,提升业委会履职服务能力 我局将加大业委会工作培训力度,进一步开展物业管理及维修资金、公共收益使用管理政策法规培训。各街镇也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培训机制,建立业委会成员任前统一培训、任中定期培训制度;探索成立业委会主任联谊会、业委会顾问团、社区自治学院等载体,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为小区综合治理提供咨询服务;注重发挥专业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律师事务所、审价审计机构协助开展业委会组建及换届改选、物业合同咨询、物业矛盾调处、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管理等工作,提升业委会履职服务能力。 三、党建引领,持续开展红色创建行动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区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业委会打造成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和平台。长宁区持续开展“红色示范业委会”创建评选工作,不断完善长宁区红色业委会标准化指导手册,从区和街镇两个层面培育、指导业委会开展红色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红色业委会覆盖面,争取红色业委会不少于3%。同步试点开展“业委会先锋党员”等激励评选工作,挖掘典型,为推动长宁区业委会建设树立红色标杆,引导、激励业委会规范化运作,全面提升协商解决住宅小区公共管理事务的能力。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