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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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0次主任会议。戴骅主任主持会议,宋嘉禾、潘敏、顾耀军、赵剑峰副主任出席,区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
会议审查了人事任免事项;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工作要点(草案);讨论和通过了2026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方案;讨论和通过了长宁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听取了关于《长宁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法院、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复函》的评价意见;听取了关于《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长宁区政府关于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复函》的评价意见;听取了关于《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长宁区政府关于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级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复函》的评价意见;听取了关于《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长宁区政府关于公园城市引领示范区建设阶段性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复函》的评价意见;讨论、决定了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