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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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常委会副主任金可可主持会议,戴骅主任,宋嘉禾、潘敏副主任及委员共26人出席。副区长白雪茹,区法院院长徐世亮,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剑军,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新泾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在听取区政府相关报告后,还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共进行了六项议程:
一、审议和通过关于调整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设置的决定(草案);
二、审议和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宪法宣誓;
三、听取和审议长宁区政府关于《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 ;
四、听取和讨论长宁区政府关于长宁区时尚消费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长宁区政府关于本区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
六、审议和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