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10-30
- 点击数:56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长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
任命骆乐同志为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天山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何轶璇同志为长宁区人大常委会仙霞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双珑同志为长宁区人大常委会程家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芳同志为长宁区人大常委会虹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徐姗姗同志的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天山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高峥同志的长宁区人大常委会仙霞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傅蕾同志的长宁区人大常委会程家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黄维鸿同志的长宁区人大常委会虹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