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长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决定: 任命许芳同志为长宁区商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徐姗姗同志为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沙志斌同志为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 任命王骏宏同志为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免去骆乐同志的长宁区商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金晓绮同志的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