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长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 任命潘峻青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王飞同志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法律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