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四届七次人代会期间第033号书面意见
每年年底居委会都应市级政府的要求募集慈善捐款和红十字捐款,但一些居委会所属地没有较好的企业或单位,在居民中募集善款非常困难,无法完成今年要比去年募集更多善款的要求。建议区级政府不要对街道下达定额指标,街道也不要下达定额指标给居委会,使募集慈善捐款的活动成为市民的自愿行为。对社会的救助和慈善活动更多地应该由政府支出。
回复内容:
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关部门将合同卫生、计生委、老龄委、残联等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操作善款筹集工作,完善捐助工作机制,大力开展经常性捐赠活动,充分发挥全区22家物资捐赠、钱款接受的经常性捐赠接受点的作用,提高社会捐助活动的社会公信力,营造自愿关心、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既要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又要使基层单位不背负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