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在新建建筑的低碳节能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尤其是绿色建筑标识的推进工作卓有成效。但是,据相关数据统计,绿色建筑运行标只占设计标的5%,造成了“重设计,轻管理”的现象。据相关报道,如果从建筑全生命周期来考虑,建筑的建设阶段能耗或碳排放占整个建筑全生命周期的45%左右,运行阶段的能耗或碳排放占55%左右。因此,加强绿色建筑运行阶段的管理以及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对我区碳排放尽快达峰具有重要意义。长宁区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建设国际精品城区的目标,我认为一个低碳节能、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应该是国际精品城区的重要标志之一。建议如下:1、对长宁区新建建筑不能满足于提出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要求,而应提出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要求。2、对已经有计划或正在实施的绿色建筑予以后期管理的绿色排放指标的数据统计。3、对于排放数据较好的绿色建筑予以鼓励,以加强绿色建筑实施的落地有效性。
郭小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运行阶段节能管理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筑节能是我区“十二五”以来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节能工作的重点工作,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修订发布《长宁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府办2017-82号),对绿色建筑运行标进行补贴;二是加强源头管理,将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土地出让条件,要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达到绿色建筑运行标准;三是落实新建绿色建筑的监管,尤其是《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出台后,强化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告知和把关,确保标准落实到位。
长宁区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建设国际精品城区的目标,绿色低碳是其中重要的指标之一,绿色建筑真正绿色运行是达到绿色低碳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觉得非常契合国际精品城区低碳节能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后续我们将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以推进绿色建筑绿色运行:
一、源头控制。
一是通过地块出让、建设审批等环节要求企业按照绿色建筑设计建造和运行;二是结合临空国家经济示范区建设做好相关企业的宣传引导。
二、数据管理。
按照《关于加强长宁区国家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计量和能效测评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新建建筑运行阶段数据的管理。建立新建建筑数据分析及告知制度,通过及时告知建设方对标数据等措施,帮助建设方做好绿色建筑绿色运行管理。
三、政策引导
向目前在建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做好节能减排资金政策的宣传和相关咨询服务,推动新建的绿色建筑申报绿色建筑运行标。
同时,在长宁率先推出能效对标公示政策,先期对办公和宾馆酒店的可比能耗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帮助公共建筑了解自身能耗水平,督促其加强用能管理,以达到建筑绿色运行的目的。
区虹桥办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