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绿色出行的理念,自行车租赁普及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居民出行,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和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但目前租赁自行车的使用、管理也出现不少问题。如:有些居民在使用后,为图自己便利,没有按规定将自行车停放在小区外路边白线内,而是随意将租赁自行车停放在小区内甚至楼道通道内,或是直接将自行车停放在马路机动车道上。建议:加强宣传教育,同时要切实加强对自行车租赁公司的管理,通过企业完善租赁使用方法,如对于随意停放自行车的租客采取信息化手段,回溯使用情况,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
一、共享单车目前的情况
共享单车是共享经济的表现形式之一,其利用互联网科技,将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利用,由此,单车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各取所需,共同获益。对比一般性的公共自行车系统(用户在特定站点租借和归还),共享单车优势明显:无桩共享、随停随取,开放时空范围广、受众广,低碳环保、价格低廉,解决了人们出行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日前,第三方数据研究机构发布的《2016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共享单车市场整体用户数量已达1886万辆,预计2017年底用户规模将达到5000万辆。但是,共享单车的“无桩”优势也带来了“无序”问题:乱停乱放,挤占公共空间,带来安全隐患,也出现大量法律问题和犯罪行为,亟待解决。共享单车面临的现实困境与法律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影响。共享单车停放不合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有的甚至将单车停放在公交道路上,挤占公共空间。
2、诚信与文明的缺乏。出现了将共享单车丢入河中、挂在树上,喷漆改装,装上私锁,偷走车座、车轮等不道德行为,侵犯了共享单车企业的合法财产权。
根据上海道路研究院的估算,上海可容纳约60万辆共享单车。而如今,上海市场上已有10多个共享单车品牌,共提供约28万辆单车,此外还有8万辆有桩公共自行车。按照目前各单车品牌的投放速度,预计今年上半年共享单车市场就将面临饱和。
长宁区共享单车情况:截止目前,共有4万辆共享单车,分别为1万多辆摩拜单车、2万多辆OFO单车、5千多辆小鸣单车、4千多辆享骑单车(电动自行车)。
二、非机动车的法规文件及职责
目前管理非机动车的文件:一是201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公布《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二是长府办[2016]49号《长宁区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01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公布《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办法第三条(职责分工)市公安局是本市非机动车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非机动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生产质量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销售的监督管理。经济信息化、建设交通、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机动车管理相关工作。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工作。办法第三十三条(道路停放)在道路上停放非机动车,应当使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设置规范,编制本区、县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的设置规划,指定专门管理部门落实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的设置工作,并组建专门管理队伍,加强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的日常管理。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机动车未停放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行为人不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现场予以清理。
《长宁区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由各个街道(镇)对属地范围内进行全面管理。由各街道(镇)针对租赁自行车停放点设置进行合理规划,非机动车停放点的设置和取消由区公安交警和区建交委共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区建交委具体实施设置停放区域的设施。交警和城管将根据各自职责对非机动车乱停放等情况进行管理。
三、办理建议具体情况
1、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
针对此次人大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共享单车目前是社会热点,在日常停放管理中虽然目前尚未涉及我局管理职能,但作为此次人大建议牵头部门,主动跨前一步,积极加强与建交委、公安、城管等部门联系进行工作布置,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加强协调,督促整改。
我局积极牵头,加强与区建交委、公安、城管部门联系,在3月中旬,召集相关部门开会,针对此次人大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同时,在3月28日,我局联合区建交委、公安、城管、文明办一起约谈摩拜、OFO、小鸣、享骑管理方,针对目前共享单车在长宁的停放管理问题进行通报,根据部门职责对共享单车管理方提出要求。共享单车管理方就目前长宁的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进行汇报,表态积极配合长宁全国文明城区复评工作,并向我们提交书面的整改方案。
四、具体建议措施
1、明确牵头部门,形成管理合力。建议区政府明确对非机动车管理的牵头部门,虽然《长宁区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从目前情况来看,需要更明确牵头部门,有利于协调相关部门,从停放管理、合理规划加强管理。
2、合理规划停放非机动车区域。在确保白划线的总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规划,特别是运用新技术(电子围栏等),进一步遏制共享单车乱停放。
3、完善非机动车管理队伍。在我区的原有的非机动车管理队伍基础上,进一步购买停车管理人员,可以由共享单车管理方出资,聘请相关资质的公司统一进行管理,避免目前共享单车管理方各自为政,让有限的人力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以摩拜为例,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购买其他企业的协助停车服务。
4、共享单车联合惩戒。对违停的骑车人是有约束的,即可通过黑名单和信用积分制度进行惩戒,目前,摩拜对违停可以通过拍照进行举报。
5、出台统一规范和指导意见。市级层面出台行业管理办法或者指导意见,目前,“全国首个依托区域协作制订的《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共享自行车技术条件第1部分:自行车》、《共享自行车技术条件第2部分:电动自行车》等三个共享单车团体标准日前完成编制,已于3月底前公开征求意见”。这个团体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包括摩拜、OFO在内的多家企业都参与了编制。从征求意见稿内容上来看,上海市这次所制定的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两类,分别在硬件技术方面和服务规范上对共享单车平台做出了相应的要求。首先,在技术方面,对共享单车的硬件设施和单车质量给出了明确的标准,具体到零部件上来说,提到了对锁具、实心轮胎、整体车轮的要求。同时,在使用年限上,提出了连续使用三年则强制报废的规则。报废车辆不允许进行拼装、修理后再投入市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共享自行车服务。其次,在服务运营方面,明确了共享单车必须具备卫星定位(GPS)和互联网运行的功能,实现对共享单车的远程监控和显示统计,并能够在电子地图上显示共享单车,方便用户查找和平台防盗追踪;使故障车辆能够得到及时的修理;使政府能够实现监管。要求规定,"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应按照投入车辆总数以不低于5‰的比例配备车辆维护人员、维修人员和调运人员"。同时,相关方面拟规定共享单车的押金退回时效不超过7天,运营平台对用户在使用共享单车服务过程中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不低于15万元。
6、加强社会公治。目前,共享单车乱停放已成为社会问题,需要政府、企业、个人等方面齐抓共管。政府加强管理,特别是加强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承担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企业形象、履行对社会的责任;个人养成良好骑车停放习惯,维护好城区的良好秩序。同时,社区负起管理职能,通过居委会发动志愿者、物业部门日常管理,共同维护好自己的美丽家园。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7日